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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毕业生接收个人申请指南)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一、网上信息填报
1、毕业生登入“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
2、注册后点选“毕业生接收”业务类别,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申办信息(请务必仔细按照红字提示进行申报);
3、综合信息栏中,申报方式选择“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报”;
4、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开始测评”,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
5、测评通过后,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在代理机构中选择“个人申报”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XX分部”后提交。
二、预约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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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注:业务不可跨部门办理,请预约与信息提交部门一致的业务点。
申请人预约“个人委托毕业生接收”成功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备齐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如申报有学位的,应同时提供学位证;如办理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
4、如办理子女随迁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注:以上涉及的证件都必须提供原件核验)
经工作人员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材料无误后,打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订代理协议并缴费、盖章等。
三、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在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
1、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
2、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毕业证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材料上传成功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前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下方提示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五、落户及报到
1、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2、深户毕业生现场办理报到,完成学历审核后,需入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1、毕业生接收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学历验证证明可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打印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选择180天;
3、毕业生报到或入户后,可在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在档案到档后将介绍信和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档案保管单位: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负一楼,邮编:
到档查询:内“我要查询”-“到档情况查询”;
4、党组织关系转移请咨询。
详细信息: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分部网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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