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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入户指南 2017应届毕业生深圳入户流程、条件)
导语: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0点开办。本文小编给大家介绍2017深圳入户指南:2017应届毕业生深圳入户流程、条件。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及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注:如毕业生改派到深圳市外就业的,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其它情况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不予退回。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所有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所有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五)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1.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其他毕业生不需提供。
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管。
2.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七)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异地随迁子女的,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入户流程
1、网上信息测评与申报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选择“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选择分部)”作为代理机构
2、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与信息校核
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上材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深户需要提供原件)、到所选分部签协议并缴费。(如选择高新区分部,需网上预约后现场才可办理,预约时,个人须登录深圳人才网(首页左侧“人事代理网上预约”页面,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内“自助服务”,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
3、领取审批文件
登陆深圳人才网(点击首页左边的“查询人才引进进度”,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助服务”,查询到状态显示为“审批-批准”后,毕业生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选分部窗口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温馨提示:毕业生挂靠分部集体户的,还需领取分部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4、办理《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单位应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原因”需写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随迁子女的应注明“子女随迁”)。
5、报到
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才大市场大厦七楼大堂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
6、办理入户
在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身份证、《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以及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入户告知书”),按预约时间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我市已实施入户登记全城通办(任意派出所均可办理)。
7、资料交回存档
入户办理完毕,将《毕业生介绍信》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交到深圳人才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地铁竹子林站B1出口西行300米),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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