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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深圳医保缴费基数有变化)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1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四舍五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时依据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标准。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计算,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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