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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解答)
2021-08-26
问:未在本市缴存社保的职工办理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何时结算到账?
未在答:缴纳社保的职工不在本市办理户籍,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受理后封存3个月。
问: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在网上预约选择哪项提取原因?
答:员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理录入-个人登录”,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然后在“业务预约支取”-“预约发起”-“支取原因”中选择“销户支取”。
问: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缴存额的40%,当年未提取的月数可在以后年度累计。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平台提取的员工,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问:申请“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业务,网上预约时如何选择提取原因?
答:要求员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理入口登录个人账户进行预约。提取原因请选择“账户提取”。
问: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移和申请接续手续后,公积金何时可以结算?
经核查确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在答:,实际转出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自受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停止缴费,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资金转账前,请不要注销公积金联名卡。
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除工伤保险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未参加的,职工是否还要到社保局申请转移?
答:不需要转移,但如果自受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停止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将完成。
问:非户籍人员离开深圳时,只办理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还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能否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答:可以先申请退出。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异地转移的,先受理,异地转移后完成业务。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到其他地方的,职工社会保险自受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停止缴费。
问:离职了单位那部份能取出来吗?
未在深圳,答:,登记的员工离职后不再在深圳,继续工作的,可申请注销、撤销不在本市且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户籍,并将提取全部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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