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2018年深圳社保常见问题200题!)
原标题:2018年深圳社保常见问题200题!
关注我哟
?本是深圳唯一一个可以互动咨询社保的公众平台,也是深圳社保资讯最全面的一个平台,从社保常识到社保专业知识应有尽有,不但可以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理解社保的盲点和难点,还可以随时获取最新的社保资讯,是所有深圳参保人必备的学习交流平台!(所有文章皆为原创)
一.参保问题(25题)
1.新参保企业网上办理的流程?
答: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2.当月扣费的最迟申请时间?
答:每个月20号(含20号)以前申请;
3.单位欠费如何补扣?
答:三个月之内欠费可登录参保帐户,申请即时补扣,无需到窗口办理;;
4.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参保?
答:如果该员工没有在深圳参加过社保,那就在参保帐户上选择“新增”,如果参加过,那就选择“调入”,也可以直接点击新成立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参保?;
5.企业变更、注销后,要办理注销社保登记的手续吗?应如何办理?
答: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应当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注销及相关手续,逾期办理,法律后果自负。注销登记,须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变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征收部门:(1)宣告破产:须提供破产法律文书复印件(验原件);(2)撤销吊销:须提供撤销、吊销工商执照的相关证明材料;(3)合并转让:须提供合并、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4)终止经营:须提供“终止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如何为外籍和港澳台员工办理参保?
答: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单位所属的征收窗口填表办理;
7.员工补交养老保险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补缴近两年内的,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含有工资表的会计记帐凭证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个人缴费处于欠费状态下,单位可直接调入吗?
答:不可,个人应先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欠费补缴,并停交以后单位才可直接在网上申报;
9.参保人员之前是在机关单位参保,现已离职应如何调入企业单位参保?
答:提供原机关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员工的身份证、社保卡到单位所属的征收窗口填表办理;
10.参保人资料填错怎么办?
答:可以在申报成功数据里面进行修改;
11.在变更资料的过程中,因原单位不存在而无法提供原单位证明时,应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应提供人事档案或有效的旁证、佐证(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社保卡等),并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属社保征收窗口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予以更正;
12.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答:如参保人的身份证号不是正常升位的而是发证机关出错造成的,参保人需要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的,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征收窗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验公安部门证明原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更改的姓名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可不用提供此件);(3)验身份证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验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个人申请;(6)验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如是单位申报错误的,则提供单位证明(以及相关辅助材料如合同、入职资料等、验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征收窗口办理变更;
13.哪种情况可办理个人交社保?
答:深户或者符合延交条件的非深户参保人;
14.如何办理个人参保
答:查询办理”,再登录“个人业务办理”;
15.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扣不到钱怎么办?
答:三个月内的欠费可在网上申请即时补扣,直接查询办理”,再登录“个人业务办理”;
16.个人交费如何办理停交?
答:直接查询办理”,再登录“个人业务办理”;
17.个人交费人员如何修改参保信息?
答:直接查询办理”,再登录“个人业务办理”,可更改养老缴费基数和医疗档次;
18.注册个人试用网页时提示手机号码不符怎么办?
答:可换一张有登记现有手机号码的银行卡,如果没有,要么到银行补登记手机号码,要么就重新办张银行并登记上现有手机号码;
19.深户个人交费有补助吗?
答: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个人交费人员每月补助37.5元,实时抵扣保费;
20.如何办理社保卡?
答:社保局已经停止制卡业务,所有新办或者换卡业务均需要到银行办理,详情点击如何办理金融社保卡;
21.社保卡如何办理挂失?
答:可通过个人试用网页或者银行办理挂失,并且到银行补办金融社保卡;
22.如何参加少儿医保或者大学生医保?
答:在深圳上学的儿童或者学生由学校统一投保,未上学的深户儿童可办理个人参保,未上学的非深户儿童不能参保;
23.少儿医保的参保时间?
答:少儿医保和学生医保的统一参保时间为每年9月份;
24.欠薪保障费可以不交吗?
答:除了个体户可以不交以外,其他单位都要交,欠薪保障费于每年第一季度征缴当年的欠薪保障费,新成立的用人的单位于成立次年开始缴纳;
25.社保要交多少年?
答:养老保险最少累计交15年,医疗保险最少累计交25年(2024年以后)。
二.养老保险(50题)
1.养老保险年限包括哪些?
答: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固定职工,未缴费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市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3.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4.深圳何时开展养老保险缴费机制?
答:全民固定工:1985年9月;合同工:1983年11月(含1982年招用人员);集体工:1987年12月;临时工:1987年3月;
5.非深户籍员工可以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6.何为工龄?
答:工龄是指养老保险年限,有养老保险年限就有工龄,没有就没有工龄,而工龄也并非是从开始工作以后就开始计算,个人交费人员也一样有工龄,不一定要通过单位交费才具有工龄;
7.员工需年满多少周岁才可参加社会保险?
答:16周岁以上;
8.进入个人帐户的钱有多少?
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乘以8%,就是进入养老个人帐户的钱;
9.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养老保险?
答:已经在其他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不参加深圳养老保险;
10.退休金由几部分构成?
答:非深户=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深户=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地方补助;另外,如果是1992年7月31号以前参加养老保险,会增加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等,详情点击【最新】深圳退休金计算公式及举例!!!!;
11.退休金高低与什么有关?
答:退休金的高低主要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参保时间有关?
12.非户与非深户的退休待遇有什么区别?
答:在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深户比非深户多了一块地方补助,这部分退休工资占到总退休工资的10%左右;
13.选择合同工、劳务工、城镇户口、农村户口、干部和工人跟退休工资有关系吗?
答:不影响退休金;
14.现在多少岁可以办理退休?
答: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特殊工种45岁,男性60岁,特殊工种55岁;
15.达到退休年龄没交满15年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符合延交的参保人可到个人到缴费窗口办理延交,延交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不符合延交条件的,要么转回户籍地办理延交或者补交,要么在深圳办理退保;
16.女干部如何才能在50岁办理退休?
答:女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岗位”按工人认定,即其可在年满50周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1)女干部现劳动合同明确了岗位身份为非管理岗位且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2)女干部失业、下岗或已与最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第三.女干部已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
17.养老保险年限需要连续缴纳吗?
答:不需要,养老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前后和外地参保年限都可以合并计算;
18.退休前或者领取退休金时非因工死亡有何补偿?
答:累计交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有以下三部分补偿: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
19.达到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的月初,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20.退休后在外地居住如何进行生存验证?
答:可通过手机人脸识别进行验证;
21.非户籍员工能否在深圳办理病退吗?
答:退休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的员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在深办理病退手续;
22.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在退休后的待遇上有何异同?
答:完全相同;
23.养老保险可以转入或转出深圳吗?
答:可以,详情点击社保转出和转入(养老和医疗保险);
24.非深户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
答: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或者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0年以上合并外地年限后满15年,如果没有外地年限可合并,可延交至满15年后也可办理退休;
25.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是否可以直接并入企业职工工龄?
答:暂时没有政策支持,如果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到了企业单位上班,需要重新交纳社保;
26.退休地选择在深圳退休工资就一定会比较高吗?
答:退休工资的高低主要跟养老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参保时间有关,外地的缴费年限转入深圳以后,需要按深圳的社平工资重新计算缴费指数,其退休待遇未必会比较高,相反,有可能更低,所以转入深圳以前一定要谨慎;
27.如果户籍迁出中国社保如何处理?
答:如果成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户籍,可选择退保,也可以选择以外籍身份继续在深圳参保,满足条件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
28.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参加养老保险,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不予受理;
29.外地户籍老人户口随子女迁入深圳后,可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吗?
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不能在深参加社会保险。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异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外地户籍老人户口迁入深圳后,可以在深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30.退休后随子女长期居住在国外退休老人,如何办理每年一次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
答:可通过手机人脸识别进行验证;
31.退休人员为什么有时候领不到退休金?
答:离退休人员如果没有按规定到社保机构验证指纹或银行帐号被冻结了,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按时提供指纹验证的应及时到社保机构补验,补验后养老金可以在次月补发。如果是员工银行帐号的原因,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好相关手续;
32.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第一.正常退休: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
第二.若为提前退休,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正常退休所要求的上述材料;
(2)申请人属病退以及领取病残津贴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33.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死者个人帐户余额有无时限要求?
答: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其死亡后六十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
34.退休金是按最后几年的缴费基数为计算标准吗?
答:退休金的计算会以平均缴费指数为基础,而平均缴费指数是根据每个月的缴费水平计算出来的,不会以某一个时间段的缴费水平作为计算标准,所以外面流传的最后几年交多一点就能大幅提高退休金是不准确的;
35.广东省户籍在深圳办理退休,以什么标准计发退休金?
答:“省内非深户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省内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其本养老金按《深圳市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以上的“省内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其本养老金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发;
36.退休工资会提高吗?
答:正常来讲,每年都会根据通胀等情况提高退休工资,但是具体提高多少要以国家公布为准;
3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员工的养老缴费基数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准,但应该在最低2130元和最高元之间;
38.参保人退休当月还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退休当月应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9.补交养老保险会产生利息吗?
答:通过个人补交需要交利息,通过单位补交需要交滞纳金;
40.可以通过员工帐户直接交纳保费吗?
答:个人交费人员在自己帐户扣保费,通过单位交费人员,其保费在单位帐户代扣;
41.没有交养老保险会影响买车摇号吗?
答:不影响,买车摇号只要求有最近两年连续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4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个人交8%,单位交13%(深户是14%);
43.已经在外地办理了退休的随迁老人,可以把退休金转到深圳领取吗?
答:不可以,只能在办理地领取,也不能在深圳参保了;
44.可以同时参加深圳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
45.随迁老人可以领取深圳的居民养老退休金吗?
答:不一定,特别是60岁以后随迁到深圳的老人,如果随迁前当地已经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了,那就不可以在深圳领取了,不过可以在原户籍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46.哪种情况下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答:符合延交人员,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补交
(1)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47.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能否作为养老金领取账户?
答:金融社保卡是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一卡两用。参保人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失业金等)时,以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在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免费领取对账折,方便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
48.退休后不在深圳居住会影响领取退休金吗?
答:第一次办理退休需要本人到社保局采集指纹,可通过手机人脸识别进行验证;,不需要亲自到社保局验生存;
49.能否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各网点办理异地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
答:⊥1011⊥016年4月1日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开展合作,将全市141个邮储银行网点纳入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业务协办网点,通过省社保局统一建立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以联网比对方式,为在我市居住的省内离退休人员办理异地认证工作。今后,在我市居住且符合认证条件的省直离退休人员和省内异地离退休人员,可以就近到我市各邮储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认证手续;
50.多少岁不能交社保?
答:女性达到50周岁,男性达到60岁周岁。
三.医疗保险(70题)
1.深圳的医疗保险分几个档次?
答:深圳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一档(综合医疗)、二档(住院医疗)和三档(劳务工医疗);
2.深圳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
答:没有,深圳只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三个医疗档次均属于职工医疗保险,户籍无业人员可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3.非深户可以参加一档医疗吗?
答:非深户可选择参加一档、二档或者三档,单位也有权利为非深户参加任何一个档次的医疗保险;
4.深户可选择参加二档医疗吗?
答:深户个人交费人员,可选择参加一档或者二档医疗,如果是通过单位交费,只能选择参加一档;
5.医疗保险什么时间开始个人缴费?
答:1996年7月1日;
6.医疗年度是指自然年吗?
答:不是,医疗年度指每年的7月1号至次年的6月30号;
7.深圳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一、二档参保人在深圳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0%,三档参保人为75%,如果是在外地住院,报销比例有所降低,详情点击深圳医保最新报销比例大全!;
8.深圳医疗保险报销额度?
答:这跟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有关,最低10万,最高154万,详情回复:报销额度;
9.起付线是如果规定的?
答:在深圳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是100元,二级是200元,三级是300元,转诊到市外医院是400元,没有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医院是1000元;
10.医疗年限“清零”是什么意思?
答:所谓医疗年限“清零”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三个月以上,这会影响报销额度和大病门诊报销比例,但不影响医疗险累计缴费年限;
11.不同医疗档次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参保期间转换医疗档次不影响医疗保险的连续性;
12.异地住院可以直接结算吗?
答:深圳在广东省内有596家定点医院,大部分定点医院住院时可以直接跟医院结算,不需要再拿回深圳报销,如需查询市外定点医院,直接回复:异地定点;
13.如何更改医疗档次?
答:同家单位,只能在每年的7月1号至20号更改;
14.如何确定退休后的医疗险待遇?
答:退休累计医疗险缴费25年以上,其中一档15年,就可以享受一档待遇,如果一档不满15年,则享受二档待遇,不分户籍;
15.医保保险可以补交吗?
答:可以通过单位补交最近两年的医疗保险,个人不能补交;
16.退休时如果没交够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答:可一边领取退休金一边单独交医疗保险,直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则可以停止交费并免费享受医疗待遇;
17.深圳的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
答:深圳的医疗保险可以转走,也可以接收异地转过来的医疗保险,但是其他地区就不一定可以接收或者转出医疗保险,现在国家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转移办法,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
18.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首先是基本医疗一档,个人交一档的缴费最低基数为2992元,有单位交的一档最低缴费基数为4488元,缴费比例为8.2%;其次是二档和三档,这两个档次的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即7480元,二档的缴费比例为0.8%,三档的缴费比例为0.55%;
19.随迁老人的医疗保险可以按月交吗?
答:可以,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现为7480元,缴费比例为11.7%,总交费为875元,减去补贴的37.5元后,实际扣费为838元,进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8.05%,即有602元进入个人帐户;
20.哪几种情况可以转诊到异地就医?
答:(1),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21.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1)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参保人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
(2)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
(3)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
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
22.一档医疗参保人看门诊有什么优惠?
答:(1)在所有社康医院看门诊可报销30%,另外70%从医疗帐户扣;
(2)做在型设备门诊检查时可报销80%,另外20%给现金;
(3)连续交一档医疗一年以上,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自费超过4488(这个数字每年都会变化)元,超过部分可报销70%;
23.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可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目前是4488元),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1)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2)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3)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的费用;
24.如何关联医疗帐户?
答:医疗帐户超过社平工资5%(现为4488元),超过部分就可给在深圳正常交医保的直系亲属使用,如何关联,直点如何关联父母的医疗帐户?;
25.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1)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按缴费基数的5.6%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2)参保人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3)参保人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划入基数,按划入基数的8.0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支付;
26.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可以。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27.二、三档参保人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
答:在绑定社康医院可以享受1000元的门诊额度,不累计,7月1号以后清零,默认为单位绑定的社康,但自己可以更改绑定医院,如何更改点击如何在电脑上更改绑定医院?
28.二档医疗参保人住院需要转诊吗?
答:不需要,可以直接在深圳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办理住院;
29.三档医疗参保人住院需要转诊吗?
答:需要通过绑定社康开转诊证明,否则报销比例会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打九折;
30.二档和三档1000元的门诊费用能不能直接在绑定医院的结算医院刷卡?
答:可以在同属同家结算医院的社康医院直接看门诊,至于能不能不开转诊证明直接在结算医院就诊,要问到具体的结算医院,有些可以,有些不可以;
31.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能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吗?
答:可以,2014年1月以后三档参保人也可以享受地方补充医疗险待遇;
32.少儿医保待遇如何确定?
答:少儿医保和学生医保的医疗待遇等同于基本医疗二档;
33.少儿医保绑定医院有何特别规定?
答:14周岁以下儿童可选择绑定在二级以下医院,14周岁以上儿童只能绑定在社康医院;
34.哪些人可参加少儿医保?
答: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35.少儿医保享受大病门诊待遇吗?
答:享受,报销比例根据连续缴费年限而定,1年以下报销60%,1年到3年,报销75%,3年以上报销90%;
36.如果报销额度不够怎么办?
答:如果基本医疗和地方补充医疗报销额度已经用完,超过部分可再报销50%,但只限于在深圳就诊;
37.参保少儿满了14周岁以后,还可以到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院门诊就医吗?
答:不可以。参保少儿满14周岁以后,其原来是绑定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应重新选择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再在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疗门诊就医了;
38.少儿医保可参加29元重疾险吗?
答:可以,任何正常参加深圳医保的参保人,都可以投保社保重疾险,详情可点击【收藏好】关于20元重疾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39.在内地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有余额,转入深圳后,个人账户余额应如何处理?
答:(1)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余额会直接进入其在深圳的个人帐户使用;(2)如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三档的,深圳会给这部分参保人单独建立一个个人帐户,其转过来的个人帐户会进入到该个人帐户,且可按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有关规定使用个人帐户余额,其他待遇则仍按其所参加的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
40.参保人患有哪些疾病可以申请门诊大病认定?
答:(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8)精神分裂症门诊专科治疗;(9)分裂情感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1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门诊专科治疗;(11)双相(情感)障碍门诊专科治疗;(12)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13)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14)艾滋病门诊专科治疗;
41.是不是只要申请了门诊大病认定,就立刻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答: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42.参保人办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要什么资料?
答:(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须加盖诊断医院医保办公章。(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3.医疗保险何时生效?
答:当月交费成功,次月1号起就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当月停交,次月1号起就不享受医疗待遇;
44.投保29元重疾险成功以后,是不是就可以享受一年保障?
答:不一定,必须同时享受深圳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才可以享受重疾险相关待遇;
45.参保人在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不可以报销;
46.在市外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可以凭发票、清单及病历到所属社保分局报销,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47.没有社保卡可以直接记帐吗?
答:不可以,可以在拿了社保卡以后到就诊医院补帐,特殊情况可在出院向社保局申请报销;
48.为什么医疗个人帐户余额显示为零?
答:只有参加医疗医疗一档的参保人,个人帐户才会有可能有余额,参加医疗医疗二档和三档的参保人,是没有个人帐户的,所以显示为零;
49.慢性病门诊可以报销大病门诊吗?
答:不可以,慢性病门诊跟普通门诊是一样的,不属于是大病门诊,所以不能享受报销,除非是一档参保人,自费达到一定的金额后,才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二档三档是没得报销的;
50.到市社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参保人要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办理医疗费用报销,超过时间就不能报销了;
5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答:用人单位应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的,其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
52.有没必要同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与深圳的医疗保险同属医保范畴,不能同时报销,只能选择一个报销比例高的地方报销,所以不需要重复参保;
53.29元重疾险参保人如何享受保障待遇?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54.深圳29元重疾险在外地产生的费用可以申请报销吗?
答:如果涉及到补充医疗目录内的费用,只能在深圳的医院或者药店就诊才可以报销;
55.退休后在外地居住如何享受深圳的医疗待遇?
答:可以申请异地备案三家医院,这样就可以享受跟深圳一样的报销比例,不过要在出院后一年内拿回深圳社保局申请报销;
56.少儿医保扣不到保费会在次年一起扣吗?
答:不会,要关注当年的扣费情况;
57.医保卡可借给他人使用吗?
答:除了关联亲属帐户以外,其他情形都不允许给他人使用,只限于本人使用,否则会被追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58.延交医疗险参保人一旦选择了医疗档次还可以更改吗?
答:不可以;
59.为什么我一中断参保就不能再享受待遇了?
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所以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参保者一旦停止缴费,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人体生病存在不确定现象,这样就可以避免参保人平时不参保,患病后才参保的现象,从而保障医疗制度可以正常运行;
60.随迁老人可选择参加二档医疗吗?
答:不可以,只能选择参加一档医疗,最低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现为7480,缴费比例为11.7%;
61.被关联人如果医保停交了还能使用关联人帐户的钱吗?
答:可以;
62.没有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了25年以上退休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吗?
答:不可以,退休后享受医疗待遇的条件是可以在深圳领取退休工资,并且医疗险要交够最低缴费年限;
63.意外伤害可以报销吗?
答:非本人故意并且没有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住院可以用医疗基金的钱,意外门诊不能报销;
64.刚出生的小孩的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深圳户籍小孩子如果在入户后一个月内办理少儿医保,从他出生之日起的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非深户小孩子在入学前是不能参加少儿医保的,所以费用就没得报销;
65.新生儿的住院费用可使用父母的医保报销吗?
答:不可以,新生儿只有参加少儿医保才可以报销;
66.为何不建议参保三档医疗?
答:因为二档和三档的保费相差不多,但是住院报销比例相差很大;
67.统筹医疗参保人可投保29元重疾险吗?
答:不可以;
68.深户可以只交医疗保险吗?
答:可以,深户可以到任何社保分局申请个人交医疗保险,可以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一档或者二档;
69.如成功补交医疗保险是否算连续缴费年限?
答:如果成功补交2年医疗保险,就有了将近50万的报销额度;
70.社保可带病参保吗?
答:职工只要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有权要求公司为其交社保。
四.生育保险(25题)
1.生育险待遇?
答:可享受免费产检、生产时的住院手术费用和生育津贴;
2.生育险交多久才可以直接记帐?
答:2015年3月以后累计缴纳生育险1年以上,并且要开好计划生育证明;
3.哪些人可参加生育保险?
答:新的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所有参保人都可以参加深圳的生育保险,以前只有一档和二档医疗保险参保人,才能享受生育险的待遇,现在把三档医疗参保人也纳入了生育险的待遇,而且是强制单位为参保人缴纳生育保险,也就是说,只要你参加了深圳社保,那就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4.生育险收费标准?
答:这个费用是由单位交的,是按总工资的0.45%收取,其实就是按员工养老缴费基数的0.45%收取,如果按最低工资交养老,每个月保费就是9.59元,那些挂靠的才要考虑这个费用,正常有单位交社保的,就不用管它了,不过如果有单位上班,尽量按实际工资交生育险,这跟生育津贴是有关系的;
5.无业深户如何参加生育险?
答:无业深户跟以前一样可参加生育医疗险,从交费成功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医疗险待遇,即第一和第二项的待遇;
6.老公的生育险可以给老婆用吗?
答:可以,老公生育交满一年以上,其配偶可申请定额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7.异地生育可以报销吗?
答:可在分娩后一年内向社保局申请定额报销,检查费用最高2000元,顺产一胎2700元,剖腹产5200元;
8.如何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答:登录个人试用网页,填好资料并下载打印,连同其他资料一起拿到社保局申请报销;
9.生育津贴可以个人申请吗?
答:不可以,由单位申请;
10.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答:登录单位参保帐户,填好资料上传,匹配成功不需要再去社保局申请报销,详情点击稳岗补贴和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11.生育险年限是否包括以前的生育医疗险?
答:不包括,2015年3月以后开始交的生育险才算;
12.生育津贴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生育险缴费基数和产假天数而定;
13.深圳能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顺产第一胎98天,剖腹产多128天;
14.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怎么办?
答: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15.申请生育津贴时匹配不成功如何处理?
答:可先申请生育医疗险报销后再申请;
16.男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如果是做了节育手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17.男性为什么也要交生育保险?
答: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多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产新的劳动力,属于劳动力的再生,因此,生育的医疗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全社会来分担,所以男性也应该要生育医疗保险,而且现在可以给无业老婆使用;
18.流产引产等可以使用医保报销吗?
答:如果手术需要住院的话,可以用医疗基金报销,没有住院或者没有结婚,就不可以报销;
19.如果没有交养老保险是否也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
答:可以,只要累计交满生育险一年以上就可以;
20.计划生育证明没有开好之前的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不可以;
21.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答:在深圳居住地街道办的计生科办理,需要带上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证件;
22.生育险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定?
答:必须在生完小孩子以后1年内申请报销,超过1年的不能报销;
23.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不可以;
24.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时,是否可以直接用参保人医保卡记账,还是只能用现金支付?
答:只能本人现金支付后再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不能直接用参保人医保卡刷卡记账;
25.二胎和一胎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是有差别?
答:只要符合政策内的一胎和二胎,能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生育险待遇均一样。
五.失业险(15题)
1.失业险待遇?
答:(1)失业金标准:按月领取,每月领取的标准为深圳市最低工资的80%(深圳市2017年3月起最低工资上调为2130元,失业金为其80%,即为1704元);
(2)医疗保障: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二档;
2.领取失业金条件?
答:(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金可以领取多久?
答:累计失业险年限一至四年以内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领取一个月。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非深户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答:2013年1月以后非深户也纳入失业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5.失业险缴费标准?
答:单位按深圳市最低工资的1%缴纳,个人按深圳最低工资的0.5%缴纳;
6.申请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
答:(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7.如何申请失业金?
答:(1)先办理失业登记(非深户在深圳居住地所属街道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深户在户籍所属街道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2)可以就近到各社保分局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办理,即时可知办理结果;
(3)当月申请申请通过,会在次月的15日前将失业金转到指定银行;
8.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答: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9.如何申请稳岗补贴?
答:登录单位参保帐户,再点击左下面的稳岗补贴,详情点击稳岗补贴和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10.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基金替其交二档医疗保险,不能交养老,这段时间也不能补交养老保险;
11.领取失业金以后会影响以后的退休待遇吗?
答:不影响,详情点击领取失业金和灵活就业补贴金后会在将来的退休金里面减掉吗????
12.本次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之前的失业险年限会清零吗?
答:不会,下次符合领取失业金,可以累计计算之前的失业险年限;
13.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险会中断吗?
答:领取期间由失业基金代为交二档医疗保险,属于正常交费,不影响医疗保险的连续性;
14.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拒不出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15.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答: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2.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六.工伤保险(15题)
1.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
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视同工伤?
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在工作过程中,因醉酒导致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因醉酒导致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有哪些情况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答:根据现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应依法受理;
6.员工发生交通意外且认定为工伤的,社保机构是否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答:员工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7.员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要申请工伤医疗记账,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2)医院住院证明或通知书,加盖医疗公章(收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8.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何处理?
答:(1)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工伤认定后,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可向社保机构申报核销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2)除抢救外,必须到就近的工伤保险约定医疗机构治疗。属抢救的,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约定医院机构进行治疗。(3)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逾期,申请前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9.工伤待遇与员工工资有关吗?
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是以工伤缴费基数为计算基础,所以缴费基数越高,待遇就越高;
10.如果工伤导致伤残,有哪些补助?
答:不同的伤残级别都会有相对应的补助,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补助等,详情点击深圳工伤不同伤残级别赔付标准;
11.买了工伤险何时生效?
答:单位在参保帐户成功为员工申报工伤险的第二天起就生效;
12.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元;
13.申请人不能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哪些材料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答: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按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4.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15.员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如果职工受伤前工作不足一个月的话,那么职工工资应该按照就职时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
责任编辑: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