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咨询网-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咨询服务!

入户资讯网logo

入户咨询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热门关键词:

2017年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08来源:网络
信息摘要:
深圳的发展日新月异、与时俱进,深圳的保险政策更是如此。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介绍,欢迎大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

入户咨询二维码  

2017年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

(2017年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

  深圳的发展日新月异、与时俱进,深圳的保险政策更是如此。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介绍,欢迎大家参考。

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新政策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

  第三条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养老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第四条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保人在本市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其本人选择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他重复缴费部分予以清退,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第五条在本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已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已在本市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追回;市社保机构追回相应待遇后,清退其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在市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市社保机构停止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提供终止享受市外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恢复享受本市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机构核实后,自市外社保机构停止发放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参保人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自流动次月起改按其流入单位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第八条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市社保机构应当完善网上个人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方便参保人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与市社保机构约定以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纸质信件等形式获取个人权益记录的,市社保机构应当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未约定或约定所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向市社保机构获取。

  第二章缴费年限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第十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固定职工,未缴费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市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第十三条在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取得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十四条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其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予折算。

  第三章缴费指数

  第十五条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计算统筹养老金时,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每缴费1个月按1/12年折算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指数为:参保人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其缴费指数按本细则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的月缴费指数为:

  (一)1992年7月31日前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1992年7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二)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以下称调入)的参保人,以及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三)非经调入而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转入的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四)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调入且已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五)1996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其超龄年限中属于1992年8月1日后的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六)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前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1992年8月1日至安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七)2009年12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8月1日后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转移了缴费工资记录但按缴费工资计算缴费指数低于0.4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2010年1月1日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应缴费期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总额而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按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缴费指数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依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其待遇计发按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调整金额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本细则实施后,国家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标准和享受条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符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条件,或者在市外已领取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第五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助和地方补助,由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享受地方补助。

  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8.5+20(元)。

  第二十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过渡性补助:

  (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

  (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

  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1+60(元)。

  第二十七条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计算。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参保人2001年2月1日以后缴纳本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的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不包括因调入、安置到本市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年限;

  (二)调入本市且已经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超龄年限;

  (三)调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以上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第六章养老保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前本人应当核实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构提出。

  市社保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当月的规定和标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经市社保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0日前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向市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未申请的,市社保机构从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停止其缴费,停止缴费后申请继续缴费的,从申请的次月恢复缴费。

  第三十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继续缴费的,按《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标准执行;其他继续缴费人员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的继续缴费人员缴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参保人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领取手续时,应当按市社保机构规定的指纹采集方式提供其本人的指纹,并在以后每年的相应月份内向市社保机构提供1次指纹;未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指纹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市社保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退休人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的指纹资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退休人员、病残津贴领取人员无法提供指纹的,应当采取其他方式每年提供有效生存证明。

  第三十二条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应当提交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第三十三条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提供一次有效生存证明,或者到市社保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

  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病残津贴的出国定居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未按时提供有效生存证明或者自行证明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暂停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提供生存证明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暂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金、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第三十四条市社保机构为符合领取条件的遗属、供养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余额,其他遗属、供养亲属对上述金额的领取和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领取人追索。

  第七章个人账户管理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个人账户每年按广东省规定的计息办法计算利息,利息划入个人账户。

  在广东省调整计息标准前终结个人账户的,按终结时的计息标准计算未计息期间的利息。

  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不更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移出本市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继续计息。

  第三十七条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按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标准执行。

  退休前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十九条《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城市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办法》中规定的城市化人员的养老保险按照《条例》和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本细则所称本市户籍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条例》实施之日至《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实施之前,在本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后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基金支付渠道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条例》实施之日至本细则实施之日期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按本细则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待遇高于原待遇的,按新待遇发放并补发差额;重新计算的待遇低于原待遇的,按原待遇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条例》第五十三条情形的,依照本细则重新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不作调整。

  第四十四条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第四十五条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发布、2006年1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修改的《若干实施规定》同时废止。

  一、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

  本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账户提取情形,避免争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养老,除符合国家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前支取。不过,在参保人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依法继承。

  二、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

  1、对于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2、由于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保,《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在市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同样,由于内部退养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双方存在缴费关系,为避免重复参保,此类人员也不纳入深圳市养老保险范围。

  三、重复参保以及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

  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选择清退本市重复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核心内容:最新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对深圳养老保险参保的范围、重复参保的处理、深圳养老保险转移的指数计算以及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等多方面的细节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今起实施,对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人员的养老待遇计发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养老待遇重新计发,就高不就低。深圳市社保局提醒,由于重新计发约涉及7万余名参保人,参保人办理手续时不要扎堆进行,可以随时过来办理,需补发的一分也不会少。

  养老金待遇

  主要由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统筹养老金组成,其中统筹养老金的计发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上一年度市平均工资相挂钩。对很多原本在国企工作的员工而言,早年实行企业养老,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而这部分非经调入深圳,其养老保险年限该如何计算,此前一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新细则规定,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参保人仍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对于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已自行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的人员,其早年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广东省针对户籍人员采取补缴工龄时段的方式处理,在深圳退休的这部分人员能否补缴,如何补缴的细则还未确定。深圳市社保局表示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实施细则规定,非调入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为0.4,按1991年各地职工平均工资除以当年深圳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由于重新计发的养老保险待遇涉及7万余名参保人,而且养老保险待遇就高不就低。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1月1日起,所有的电脑系统都会按新政策输入程序,而个人计发的养老保险待遇也会重新办理,不足的部分将补齐,但参保人不要集中扎堆办理,任何时候都可办理,该补的钱一分也不会少。

  猜你感兴趣:

  1.2017最新养老保险政策

  2.2017年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3.2017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规定

  4.2017年深圳社保新规

  5.2017年居民社保有什么规定

扫描微信咨询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 上一篇:2017年深圳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
下一篇 下一篇:2017年深圳社保怎么转回老家

本文标签:

最新资讯
@烟台人,这些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补缴社保

@烟台人,这些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补缴社保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连年来,我市严格贯彻执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
23-06-14
(最新版)深圳少儿医保详细解读及办理攻略

(最新版)深圳少儿医保详细解读及办理攻略

在办理少儿医保之前,需要先在医院开具出生证明,之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身份证可......
23-06-13
(落户补贴):为什么不能代缴社保领取补贴?

(落户补贴):为什么不能代缴社保领取补贴?

政策解读,原创码字不易,希望大家文末能够给个“点赞”支持一下,谢谢!话不多说......
23-06-13
(新)深圳社保计算比例基数(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新)深圳社保计算比例基数(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地区社保计算比例基数变动(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按照有关规定,深圳养......
23-06-13
(新)深圳社保计算比例基数(2022年7月1日)

(新)深圳社保计算比例基数(2022年7月1日)

深圳地区社保计算比例基数变动(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按照有关规定,深圳养......
23-06-13
"暂住证 个人社保"入户口新政策

"暂住证 个人社保"入户口新政策

最新一期政府部门政府报告全篇公布了市政府办有关深圳2012年改革创新方案。涉......
23-06-13
【顶诺教育】非深户社保一档、二档、三档和深户一档社保区别大吗?入深户有影响吗?

【顶诺教育】非深户社保一档、二档、三档和深户一档社保区别大吗?入深户有影响吗?

最近顶诺小编收到了好多的私信,都在问非深户社保的一二三档和深户一档社保区别大......
23-06-13
【重点关注】快收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新鲜出炉!

【重点关注】快收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新鲜出炉!

大家有看奥运会吗乒乓、跳水、羽毛球、游泳....让无数网友看的热血沸腾比赛还......
23-06-13
推荐资讯
不在北京工作了,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在北京工作了,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近日,有粉丝问,已不在北京工作了,但之前在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还能提取吗?对于......
23-01-10
不是吧阿sir!深户买房都要3年社保,还有什么理由不缴纳社保

不是吧阿sir!深户买房都要3年社保,还有什么理由不缴纳社保

缴满5年深圳社保,之后就可以在深圳买房,也可以体验包租婆的生活!深户买房也要......
22-11-28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有哪些区别?千万别忽视

深圳医保一、二、三档有哪些区别?千万别忽视

各位搬好小板凳今天我们要讲的是深圳医保一档、二档、三档区别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深......
22-12-18
@罗湖爸妈,深圳最新少儿医保申报9月启动!部分可报销90%

@罗湖爸妈,深圳最新少儿医保申报9月启动!部分可报销90%

还有两天就到9月了深圳各中小学也纷纷迎来开学放飞了两个月的熊孩子马上就要返校......
23-01-18
收藏备用!深圳市内就医刷医保规定最全整理

收藏备用!深圳市内就医刷医保规定最全整理

有些人虽然每个月按时缴着社保,但对去医院看病怎么刷医保都不太了解,在深圳看病......
22-12-27
深圳一二三档社保,对养老金有影响吗?

深圳一二三档社保,对养老金有影响吗?

很多人都知道深圳的社保又分一二三档所以会有很多人担心如果自己买的不是一档的社......
22-12-24
2017年父母随迁入深户,医保要怎么办

2017年父母随迁入深户,医保要怎么办

一、户口迁移医保办理:外地迁入本市人员,自户口迁入之日起可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23-02-11
深圳公积金和医保查询全攻略

深圳公积金和医保查询全攻略

深圳公积金查询一,网上查询网站:查询项目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
22-11-11
最新更新
龙岗核准入户时间要求

龙岗核准入户时间要求

2020年深圳积分入户新政策,分数不够如何办理入深户?1:全日制大专,35岁......
23-06-17
龙岗布吉大芬代办调深户,核准入户,免费咨询

龙岗布吉大芬代办调深户,核准入户,免费咨询

为什么要调深圳户口?1、方便子女上学。免除了借读费,学费更低,还可以在*较高......
23-06-17
龙岗坪山盐田核准制入户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龙岗坪山盐田核准制入户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深圳积分入户包括积分入深户(调干),核准制入户;积分入深户(招调工,应届普通......
23-06-17
龙华核准落户新政策

龙华核准落户新政策

1、社保由原来的高达60分降低为满分30分。社保60分封顶降至30分(一年7......
23-06-17
面对这股热潮深圳核准制入户流程超乎想象超级好办

面对这股热潮深圳核准制入户流程超乎想象超级好办

面对这股热潮深圳核准制入户流程超乎想象超级好办——“当日达”据了解,“当日达......
23-06-17
非全日制硕士,可以走核准制直接入户深圳吗

非全日制硕士,可以走核准制直接入户深圳吗

你知道非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有毕业证的话也可以走核准制直接入户深圳吗?核准制......
23-06-17
非全日制本科,与中级职称可核准深圳入户

非全日制本科,与中级职称可核准深圳入户

非全日制本科与中级职称可核准深圳入户,管方确定了这一征求意见自6月2日,深圳......
23-06-17
非全日制怎样核准入户深圳?

非全日制怎样核准入户深圳?

非全日制怎样核准入户深圳?非全日制怎样才能核准入深户呢?非全日制学历只要考一......
23-06-17
非全日制学历转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非全日制学历可以走核准入户 ?)

非全日制学历转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非全日制学历可以走核准入户 ?)

近些年来随着深圳户口办理条件门槛的逐年增高收紧,很多需要入户的家长朋友们都在......
23-06-17
难了!深圳大专生不再直接核准落户!深圳入户政策全面收紧

难了!深圳大专生不再直接核准落户!深圳入户政策全面收紧

该来的还是要来,就在昨天(25日),深圳发改委公布了入户新规(意见征集稿),......
23-06-16
推荐资讯
2020年深圳入户没有学历还有什么方法入户呢

2020年深圳入户没有学历还有什么方法入户呢

2020年深圳入户没有学历还有什么方法入户呢时光流逝转眼今年已经过去一半多了......
22-12-25
最高3万元!应届生入深户“秒批”,手机就能办

最高3万元!应届生入深户“秒批”,手机就能办

最近公司来了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问我们:你知道入深户怎么办么?应届毕业生入......
22-12-02
深户居民落户满3年方可购买房屋!离婚人士请看最后一条

深户居民落户满3年方可购买房屋!离婚人士请看最后一条

我市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深户居民没有落户时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
22-12-27
人才核准入户深圳

人才核准入户深圳

人才核准入户深圳以上就是2022年深圳入户积分查询系统入口的相关信息。由于信......
23-03-11
干货分享 | 我是如何快速应对外地人如何转深圳户口的?

干货分享 | 我是如何快速应对外地人如何转深圳户口的?

在你对外地人如何转深圳户口还不是很了解的时候,你将有机会通过下面的文章获取更......
23-04-03
深圳市核准制入户流程(深圳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深圳市核准制入户流程(深圳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我不是很聪明深圳市核准制入户流程,但是当我决定解决深圳入户核准制申请问题的时......
23-04-20
2022年深圳中级职称证书,深圳落户那都不是事

2022年深圳中级职称证书,深圳落户那都不是事

下半年家庭需要考哪个中级职称证书请看下面一张图↓↓↓↓↓主要常见的有经济师、......
22-11-23
2022年中级职称落户深圳考试内容

2022年中级职称落户深圳考试内容

前面有一期讲过一个中级会计职称核准入户深圳:这里给大家推荐一个:系统集成项目......
23-02-03
推荐内容
上海留学生落户房东不配合,上海留学生落户复核通过,等待审核状态已经在持续14天了,还没有结果?

上海留学生落户房东不配合,上海留学生落户复核通过,等待审核状态已经在持续14天了,还没有结果?

今天,小编还整理了很多关于上海留学生落户房东不配合的信息,以及大家关心的这些......
23-07-30
留学生落户上海

留学生落户上海

大家都知道,只有学历符合新政要求的留学生才有资格申请落户上海。但要注意的是,......
22-11-18
泉州出台《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试行)》

泉州出台《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试行)》

为了加快引进各类博士人才,今年8月,泉州出台《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
23-07-27
揭穿留学生上海落户八大谎言!

揭穿留学生上海落户八大谎言!

很多无良中介为了忽悠留学生尽快找他们办理落户,利用信息不对称,编造了很多谎言......
23-08-12
重磅!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新政12月正式实施!

重磅!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新政12月正式实施!

12月1日,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有效期......
23-07-23
【新政解答】2022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热点问题解答

【新政解答】2022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热点问题解答

上周,留学生落户新政优化公布后,很多同学前来咨询。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了4个比......
23-04-15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社保与劳动合同不一致

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社保与劳动合同不一致

这个怎么会不一致呢?你与哪个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那个用人单位才会去帮你办......
23-07-08
名校博士扎堆中学,背后是博士们的三六九等与无奈

名校博士扎堆中学,背后是博士们的三六九等与无奈

深圳中学一年录取达到了2000人,需要大量教师。如何做好宣传,吸引人才,扩大......
22-11-30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