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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与回应|新生儿外市户口西安医保办理)
群众呼声:
事情经过:1.小孩和我宝鸡户口,妻子西安户口。都有社保,孩子现在5个月。2020.1.16去莲湖区市民中心给小孩办理新生儿医保,市民中心告知去社区办理,来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被告知需要回原籍医保中心给小孩开具未参保证明,才能办理。宝鸡市医保中心告知不开具未参保证明。诉求:给小孩办理医保。
回复:
今年1月1日起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已正式实施。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无须提供户籍地未参保证明,可由《承诺书》代替。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月17日14:50与市民联系,市民表示莲湖区医保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均已解释相关政策,市民将于近期到社区办理,并对市医保局和莲湖区医保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
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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