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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区社保加分汇总!今年有大变动!断缴如何补交?如何加分?)
很多家长对于社保加分还有疑问!
比如不知道深户社保加不加分、社保断缴能不能补;非深户社保如何加分等等。
今天深圳幼升小君就来带家长2020最新政策中,各区社保是如何加分的!
明年后年准备申请学位的家长早早准备起来!
深户及非深户:按社保时间加分: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
额外加分:
1.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1分。
2.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1分。
深户:
社保加分:深户加10分。
社保时长加分:学位申请人是深户,加分项按11.5分计算。
非深户:
社保加分:
①非深户父母双社保,缴纳满1年(单亲按双社保计)加10分。
②非深户父母单方社保,缴纳满1年加5分。
社保时长加分:
①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开始,累计计算。每满1月加0.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②申请初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且孩子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申请小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加1.5分。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父母均为非深户,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注意事项:父母社保购买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深圳幼升小君提醒:深圳10区小一报名已全部启动,深圳幼升小君会及时同步各区报名情况给家长,跟紧【深圳幼升小】,以免错过最新消息!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
社保时间加分:加分以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
额外加分:
①申请小一: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②申请初一:父母(监护人)其中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险+医疗险)须满1年。截至至入学当年的3月31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按申请人父母(监护人)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月份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社保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
①2020年因疫情影响,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来计算加分。
②如果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按照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份来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
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须为在保状态。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0.1分/月。截止到2020年3月,补缴的不算积分。
深户:不加分。
非深户:①按学生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②其中父母(监护人)的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若申请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截至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对于深圳十区升学网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社保停缴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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