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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随迁入深户指南:如何按照就近原则入户)
申请入深户需要什么条件呢,随迁父母如何入深户呢,今天起航学习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父母随迁入深户所需要的条件、材料及流程!
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申请人、随迁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三、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申请人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申请人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场签署同意赡养继父母的书面声明或公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挂靠成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二、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流程
一、成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申请继父母一并老人投靠的,被投靠人须到场签署同意赡养的书面声明)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户口属宝安、龙岗两区和龙华新区的,到户籍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市政府下达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
三、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口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16岁以下申请人自愿提供)、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夫妻投靠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四、申请人虚假申报或骗取、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使用骗取、伪造的证件、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批),纳入城市征信系统,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已经入户的,注销户口,回原籍复户。
深圳父母随迁入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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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父母随迁入:如何按照就近原则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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