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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申请小学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非深圳户籍儿童
(1)光明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
(2)儿童及父母居住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其中父母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签发日期是在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
(3)住房证明: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2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明必须为有效期内,期间必须跨2012年4月1日—2012年9月30日);3其他类合法住房证明(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
(4)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儿童父母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并按期年审)。
(5)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可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以确认独生子女录取资格)
(6)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后并打印一份。
2.学位申请
(1)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审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各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跟踪查询自己孩子的资料审核情况。
4.学位安排:教育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5.检查核准: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核准。
6.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相同类型,按学区内,新区内,深圳,东莞、惠州户籍顺序优先;优先顺序相同则按居住证签发日期先后排序。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小学45人/班,中学48人/班),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4.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新区公共事业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个人觉得最难办的就是深圳的计划生育证明了,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一定得要有罚款证明原件,如果两胎以上的,还得有结扎证,若没有结扎证,那必须要有与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的签定的计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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