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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政策账户可转至异地 深圳公积金查询提取)
导语:1月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本次变化包括了账户可转至异地等4个方面的利好,请看下文。附深圳公积金查询提取指南。
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修订主要包括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深圳转出至异地的内容、放宽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申请条件、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等4个方面内容。
变化
1部分证明材料不用再提供
现有缴存规定中,企业办理公积金缴存或注销登记业务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办理企业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变更业务时需提供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此次修订增加了政务资源共享的有关内容,对办理上述业务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简化,代之以由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率。
2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条件放宽
按照现有缴存规定,因连续亏损2年等情况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此次修订将年限降低,调整为亏损1年即可申请。
3新增条款规范公积金账户转至异地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深圳户籍职工离开深圳时可以通过销户提取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取出,但其中部分职工到异地工作后想将深圳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转出至异地公积金账户,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
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新增相关条款规范职工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并明确了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时,应当提交“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证明原件。
4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缴存范围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在深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才,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工作部署,2015年12月11日,深圳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可以在深圳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
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并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在深圳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人才创造更好的安居环境提供便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月19日前反馈至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
深圳公积金查询指南
一、官网查询流程
点击进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
此处为深圳住房公积金快捷查询功能,您只需要选择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或“个人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完成快捷查询。
1、登陆官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官网首页既有“公积金余额查询”;
3、点击“公积金余额查询”,输入相关数据,即可得到余额查询结果。
二、电话查询流程
拨打热线0755-,转1查询。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8:00-22:00。
查询的具体项目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信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除了可在热线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外,深圳职工签订了自助协议,还可通过热线办理提取业务,包括:租房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三、银行查询网点
1、深圳建行公积金站点
2、深圳招行公积金业务站点
3、深圳中行公积金业务站点
四、微信查询流程
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微信号为:。
进入会话,点击“快速查——我的账户”,即可查询账户余额等信息。
深圳公积金提取指南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销户提取三种类型。而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有2种提取方式,提取流程如下:
深圳市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2种提取方式)
提取条件:交满12个月公积金的才可办理提取
一类:网上提取流程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受理,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步骤:
1:职工本人次首次办理前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职工凭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网上办理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表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二类: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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