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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是超大城市集体户口,退役能否随其易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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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编,我是一名在深圳服役的士官,2018年与身在深圳事业单位的妻子结婚,现在她是有深圳的集体户口,2021年我就要退役了,想着转业安置到深圳生活,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安置过来吗?谢谢!
答复:
你好战友,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第二条第二点明确:
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经本人申请,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PS:这里的超大城市跟据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深圳市截至2016年末,常住人口已经超过1000万,达到1190.84万人,因此属于超大城市的范围。
在今年7月23日,广东省颁布了《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实施办法》(粤退役军人规〔2020〕1号)文件,对随配偶易地安置明确: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需要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的。
咨询了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如下:你和配偶已经结婚满2年,若你们的婚姻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的规定,且你配偶是在你退役前落户深圳的,你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到深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你的配偶为集体户的话,你还需征得该集体户户主同意你入户才可以。
PS:这里的满2年是指:你们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你退役时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之间满2周年以上。
办理易地安置手续,须在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递交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退役士兵个人申请书。2.退役士兵档案。3.随配偶易地安置相关材料: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的,审验集体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
这里所述的是深圳城市,若其他超大城市,请具体咨询好当地的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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