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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深圳户籍儿童“幼升小”入学材料要准备哪些?)
深圳家长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备战2016年“幼升小”这些名词您都知道了么?
户籍证明材料、住址证明材料、学位申请表。。。
如果您还不太清楚,赶紧进来普及一下吧!
【2016年幼升小指南】
深圳户籍儿童“幼升小”入学材料要准备哪些?
1福田区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提供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学位:提供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购买特殊住房申请学位:提供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③租房申请学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整套房屋租赁,有效期一年以上且申请前必须已在租住地实际居住。)
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学校,要求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非学位房锁定的学校,要求租赁凭证备案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前。
④以其他居住形式申请学位: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实际居住连续扣费证明(水电煤气费等)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罗湖区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3”)。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南山区
(1)《南山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4宝安区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学校,要求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并且覆盖到2016年12月31日。
5龙岗区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6盐田区
1.《盐田区2016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初一学位申请不需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语学校和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的说明:截至2016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语学校学区和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学区租房满一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只需其中一项,提供2015年2月或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6年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一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6年秋季招生,申请这两所学校学位的,学区租房时间需满2年,2017年及以后年份,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在以上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6年2月28日,租房不满1年者,小学的申请人可申报海涛小学学位,初中的申请人可申报盐港中学学位。
(2)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3)申请其他学校的深户申请人,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6-04-01至2016-9-15。
4.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
7坪山新区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新建楼盘需入伙后才能用于申请学位)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8龙华新区
1.《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龙华新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日期必须是2015年8月3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集体宿舍和公共租赁房等)证明材料。
4.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9光明新区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本(验原件);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②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备案期间必须包含2016年4月1日—9月30日(①-②网上录入信息,学校不验);
③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④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
⑤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
⑥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员工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③-⑥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验原件)。
10大鹏新区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都说中国的家长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家长,什么都想给孩子最好的。“幼升小”是孩子求学途中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今后的路程将更加遥远且略带艰难。七巧国亲子俱乐部会一直陪伴家长们,坚持把最新最相关最热门的信息整理给大家,欢迎大家关注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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