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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转深户”正在研究)
非正常上访人员、三年内被判过刑等7种人不得办理居住证。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申办居住证费用全免。据透露,我市正由发改委牵头研究“居住证转深圳户籍”制度的相关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尚不清楚。
首次申办费用全免
据新闻发言人、市公安局居住证办公室主任肖广介绍,根据省物价局核实,居住证的工本费是20元,2008年深圳市政府决定,为了减轻群众负担,对首次申办居住证的群众,由财政补贴10元,群众只付费10元。只此一项,全市各级财政已为群众办证补贴了1.086亿元。
为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我市决定对非深圳户籍人员在我市首次办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全额补贴,从今天起群众办证不再掏钱。需要提醒的是,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仍需每证缴纳20元工本费。
7类人被限制办理
据介绍,市居住证办公室决定对以下7类人员不予办理居住证。具体包括:(一)有从事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二)有参与或涉嫌从事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三)信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四)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员;(五)因从事、参与杀人、伤害、爆炸、放火、绑架、强奸、抢劫、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六)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恐怖活动,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七)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贩毒活动,受过刑罚处罚或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员。
肖广强调,上述7类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市也为改过自新的人员设立了申诉复核渠道,自最后一次被处罚结束之日起三年以上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可以向居住证受理点提交刑满释放证明、就业及社区鉴定的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认定属改过自新的人员,可以给予办理居住证。
97万人“长短证转换”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发出1093万张居住证。据警方估算,每年我市的人口置换数约为300万人左右,因此,居住证办公室每年均预留300万张新居住证,供来深“新人”申办。
据悉,到去年底,有97万张居住证进行了“长短证转换”,也就是说,这近100万人本来在深圳就业,拿的是10年有效的长期居住证,在去年底他们辞职,因此居住证被转换为6个月有效的临时居住证。发言人肖广说,如果这批辞职者重新找到工作,系统会自动将其居住证转换为长期证。
对于市民关心的“居住证转为深户”制度,肖广透露,正由发改委牵头研究相关政策,目前全市已有多个部门投了赞成票,但具体出台实施的时间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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