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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出首张居住证)
李先生(左二)拿到了居住证。深圳晚报记者马超通讯员李涵睿张宪松摄
深圳晚报讯(记者马超通讯员李涵睿张宪松)“非常荣幸拿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第一张居住证,我对深汕公安分局便捷高效的警务工作深表感谢。”近日,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超过半年的李先生拿到了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制作的第一张广东省居住证。
当日下午,深汕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办证大厅举行了一场简单而意义重大的仪式,分局综合处处长杜作连将分局制作的第一张广东省居住证交到了办证人李先生的手中。
深晚记者了解到,李先生来自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在合作区工作已经半年。根据规定,登记时间满六个月的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居住证办证申请并提交制证所需手续材料,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到居住证。此次拿到居住证,意味着李先生将可以凭居住证在合作区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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