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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深圳人才补贴标准)
导语:12月1日,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开始受理申请,其中,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下面本文整理了2016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以及深圳人才补贴标准。
从12月1日起,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开始受理申请,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非全日制学历是否可以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补发补贴的差额是否需要申请?昨天,“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人社直通车”惠民栏目,进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专题在线咨询答疑。
本科生申领要求全日制
有网友问:“非全日制学历者是否可以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5年1月1日后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3月23日后我市新引进入户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是《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实施办法。值得注意的是,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要求是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原租房补贴标准无“全日制”要求。因此,非全日制学历者不可以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成为不少人才关心的问题。有网友问:“我是应届生,接收函日期是3月18日,介绍信日期是4月5日,请问是按新标准还是原标准补贴?”据了解,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有网友问:“我是2015年6月开始办理毕业生入户,7月拿到接收函,但是因为填报错误,后更改信息,2016年3月重新出了介绍信,今年5月才正式入户,7月申请了第一次租房补贴3000元,能享受新政策吗?”据了解,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领补贴不可享受公租房
此外,还有网友询问:“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与公租房能否同时享受?”据了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之一是“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租房。”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公租房及相关住房补贴的审核要求以市住建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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