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2013年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清单.doc)
2013年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适用范围1材料清单(收原件)所有人2《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收原件)所有人3《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收原件)按积分核准制申报的人员4《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收原件)所有人5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6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中专学历的7《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境外学历的8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交复印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上网核实后签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9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和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学士及以上学位的10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11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职业资格和专项能力的人员12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申报全国统考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13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技能竞赛的人员14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表彰荣誉的人员15本市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投资纳税的人员1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它形式纳税人员17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献造血干细胞的人员18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申报义工服务的人员19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收原件)申报慈善捐款的人员20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留证书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申报发明创造的人员21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21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22配偶户口簿及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配偶为深户的人员23随迁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随迁子女的人员24随迁子女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申报的随迁子女年龄在16—20周岁且仍在中学就读的2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异地随迁的人员26结婚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已婚人员26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离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员27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28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收原件,2013年6月14日前体检人员提供;2013年6月15日后体检信息将实现系统比对,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所有人29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人30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按直接办理类条件申报的人员说明:1.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左上角装订。
2.高中学历遗失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明。
3.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3年度用人单位(个人申办)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业务指南》。
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