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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深圳人才引进区级补贴降降温)
之前这篇文章被人举报了,估计是坏了不少人好事。但是事实就是事实,被举报我就不能忍了。
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关于如何领取深圳落户各区级补贴的文章,不要脸的说这篇文章很火,各种转发。然后我的微信就被挤爆了。都要领补贴,好像都可以领得到补贴。我仿佛看见区政府的财政被各路人才申请的破产了。
对于补贴大体上有两种态度:
1,既然可以领区补贴,那就顺便领了。
2,入户就是为了补贴,领不到区补贴我就不入深户了。
第一种想法我是比较支持的,为什么呢?因为理性。因为有第一种想法的人咨询我的时候都会问几个问题:
1,这个区补贴政策确定有没有?
2,这个区补贴有什么限制?
3,这个区补贴应该不会这么好领取?
4,区政府是依据什么发放区补贴?
5,领完区补贴后会有什么限制?
6,对于购房和教育会有影响吗?
7,区补贴申请下来的概率大吗?
第二种想法的人咨询我的时候也会问几个问题。
1,怎么领区补贴?
2,你能帮我领区补贴吗?
3,我要怎么操作才能领取区补贴?
那么简单的回答一下。
一,基本上想领取区补贴,大体要满足以下几个点
1,深圳户口(大部分区补贴不限制户口所在区)
2,深圳工作(一般需要公司的纳税,社保缴交,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皆在所在区内)
3,单位配合(需要单位开具一些材料证明)
4,长期劳动关系(3年以上劳动合同)
5,工资流水(对公账户的工资流水清单)
6,公司资质(这个是通过申请通过率看出来的,一般中小型公司是提供不全这些材料的,或者不符合资质的)
以上是基本点,其他的小细节太多,懒得一一赘述了。
二,区补贴可以通过操作一些材料来领取吗?
绝对不行!!!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16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示期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深圳人社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十五条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处于3万元罚款。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三,区补贴申请通过的人多吗?
以龙岗区为例:
龙岗区17年12月份总计审批通过147人次的区本级补贴发放
龙岗区18年1月份总计审批通过72人才的区本级补贴发放
龙岗区18年2月份总计审批通过167人次的区本级补贴发放
再来看龙华区同等月份审批结果:
龙华区第14批审批通过108人次的区追加补贴
龙华区第15批审批通过157人次的区追加补贴
龙华区第16批审批通过182人次的区追加补贴
再来对比一下市级补贴同时间批次的审核结果
市级17年12月补贴发放人次9027人次
市级18年1月补贴发放人次7186人次
市级18年2月补贴发放人次4173人次
以上市级补贴领取者都是有资格去申请区补贴的,但是审批结果呢?
如果有人贪心不足的话,真的建议不要害人害己,就算自己罚了款,入了诚信不良,也不要拖着公司下水是不是。
目前已经有公司的社保无法申请补贴了。希望大家要理智,不要人云亦云。
这篇文章应该没有多少人会转发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顺便说一下,不接受区补贴申请咨询。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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