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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深及部分新一线城市留学生落户政策更新汇总)
近年来,各地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纷纷开始实施人才引进计划,推出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有些只需要取得海外本科学历即可申请,小编今天就整理汇总了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天津、南京的落户政策,供同学们参考。
留学生落户北京
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接收函》,《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首次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须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申请人须为非农业户口)。
7.其它补充材料:如在国外有语言、预科或本科的学习经历,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语言证书、本科毕业证等)及硕士的录取通知书;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通知书、合同等)
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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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
申请条件
学历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查看可落户上海院校名单,请点击:毕业后回国想落户上海,这些大学是首选!
其他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2.学历要求符合1-4项条件的,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社保和个税要相匹配。
学历符合第5项条件的,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社保和个税要相匹配。
3.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有试用期,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申请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5.符合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上海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归国人才”有相应的激励条件,可以放松部分落户条件;)
但近两年因为受疫情的影响,很多留学生选择国内上网课,境外学习无法满足要求,针对这点,上海社保局答复留言问题时表示,“如疫情期间因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作为影响留学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限制条件。”虽然对出入境时间不做要求,但需提供学校停止面授的通知和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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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在广州就业或创业人员,可申请落户。
申报条件
入户年龄要求
1.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社保要求
1.具有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
2.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内(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
3.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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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深圳
深圳市关于留学生回国落户的要求比较简单: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国留学人员
2、取得《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留学生
根据官网2020年的公告显示,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连续在外一年以上,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杭州市或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留学生
申请条件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留学生落户天津
根据天津市最新发布的政策:具有中国国籍的本科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在津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落户天津手续。
留学生落户南京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公告,在国外取得本科(45周岁以下)或研究生学历的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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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落户政策整理自各地方政府或人社局官网,仅供参考,回留学生如果想要办理落户,建议咨询下当地的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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