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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落户贵安新区?最全解答来了!针对不同群体→|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近年来,越来越多人愿意选择在贵安新区工作、学习和生活,陆续有网友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咨询贵安新区的落户政策。对此,贵安新区公安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贵安新区目前实行“三最”户籍政策,即落户政策最宽松、落户流程最方便、落户时限最快捷,依托线下户籍窗口服务机制和线上贵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行窗口服务7*24小时全天候实时受理,即时办理,解决群众8小时工作时间外、周末、节假日办理时间错位问题。
在贵安新区,无论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录聘用、购房、投资经商,还是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大中专院校毕业就业创业、务工等都可以迁入户口,但每种类型准备申请材料不同,快来仔细看看吧!
图源视觉中国
一、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可向就(创)业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迁入,也可向原籍地申报户口迁入。毕业时户口在原籍地的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至就业地的,按照“录聘用”户口迁移政策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我省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在我省范围内申报户口迁入,按照省内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规定办理:
1.书面申请;
2.《毕业证》《报到证》、单位录聘用文件;
3.《居民身份证》,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4.2016年9月30日后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回原籍农村实际居住并就创业,提交社区民警调查报告,不提交单位录聘用文件。
(二)外省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在我省范围内申报户口迁入:
1.书面申请;
2.《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单位录聘用文件;
3.《居民身份证》,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4.2016年9月30日后大中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回原籍农村实际居住并就创业,提交社区民警调查报告,不提交单位录聘用文件。
一、申请条件
考取省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可由学校指定办理人统一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学校统一办理:
1.学校公函,应包含学校指定办理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2.《集体户口簿》、学校指定办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迁入花名册(应包含每名愿意迁入人员的签字);
4.《录取通知书》或《户口迁移证》,外省籍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
5.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报告(内容包含:人像、指纹等检索比对情况,存疑的进行走访调查,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个人办理:
1.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或《户口迁移证》,外省籍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
4.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报告(内容包含:人像、指纹等检索比对情况,存疑的进行走访调查,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户口迁入的,凭《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由本人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二、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申请在集体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集体户单位申请;
2.《集体户口簿》;
3.《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4.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二)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家庭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应包含高层次人才与户主的关系。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2.迁入地《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录、聘用等原因申报户口迁入的,凭录、聘用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在集体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集体户单位申请;
2.《集体户口簿》;
3.干部职工调动文件、录聘用文件;
4.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二)申请在家庭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应包含与户主的关系。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2.迁入地《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干部职工调动文件、录聘用文件;
4.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5.公民在录聘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购房屋、建房、租赁公租房申报户口迁入的,凭购房、建房、租赁公租房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备案登记表、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其他房屋产权、租赁公租房等合法产权和合法使用权证明之一。
(四)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投资(经商)申报户口迁入的,凭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
(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在我省就业的全国优秀农民工,国家和省级授予劳动模范的农民工、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特殊贡献者,可将户口迁至就业地。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资质证书或单位同意迁入集体户口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或决定。
(四)在拟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租私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须签字同意。
(五)外省迁入,需《户口迁移证》。
一、申请条件
原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发生变化的,被监护人已经登记户口的,由现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被监护人的户口迁移。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监护关系说明,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原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条件
亲属投靠是指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情况迁入户口,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投靠人和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说明,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按照申报承诺制办理;
(四)父母离婚,子女户口投靠父或母的,提交父母双方签字的确认书。
一、申请条件
军人配偶及子女可申请随军迁移到部队集体户,军人工作调动或退役的,配偶及子女可随迁户口。
二、申请材料
军人配偶及子女申请迁移到随军集体户和军人工作调动,配偶及子女随迁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随军配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军人工作证、配偶投靠的提交《结婚证》;
(四)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批准的调动文件或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军人转业家属及子女随迁知证明》。
退役军人随军配偶及子女申请随迁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投靠人与军人的亲属关系说明;
(二)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军人转业家属及子女随迁知证明》。
一、申请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租赁房或社区集体户。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在租赁房屋落户的需租赁房屋户主签字同意;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拟落户房屋户主《居民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
(三)《贵州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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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杨林波
责任编辑:冉雨生
统筹: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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