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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1、问:上海市2018年启动选调生工作有何背景?
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实践锻炼后,充实到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岗位,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问:本次选调试点的范围有哪些?
答:2018年,上海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1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选调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以及纳入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共青团上海市委“选苗育苗工程”的上海市优秀大学生。
3、问:本次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选调职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选调生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4、问:应届毕业生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加本次选调?
答:选调对象为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关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问:本次选调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答:本次选调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岗位意向征求、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骤。
其中,资格审核由报考对象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问:考生如何进行网上选调生报名?
答:凡符合条件的15所高校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7年10月11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上海市2018年度选调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接受报名资格审核。选调生报名时可同时选择是否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8:00。
通过资格复核后的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0:00至11月9日18:00。
7、问:本次选调生笔试有何特点?
答:本次选调生笔试成绩实行一考多用。除报考选调生外,本次选调生考生的笔试成绩,还可作为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成绩。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可直接参加公务员职位报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具体职位面试分数线的,获得该职位面试资格(具体详见《上海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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