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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在洛阳工作落户的博士生每月可申领2000元生活补贴)
各类人才看过来!就在刚才,记者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得独家消息——我市出台《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0年1月1日以后来洛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在取得我市户籍以后,将有机会领取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更令人激动的是,该《办法》与此前出台的《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叠加生效,意味着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来洛工作落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百万元住房补贴!
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的部署要求,力争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来洛创新发展。
哪些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补助?划重点——
《办法》明确,此次补助的对象主要是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我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引进来洛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同时需要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洛阳市户籍。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登记住所在我市行政区划内且在洛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驻洛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也适用该《办法》。
生活补贴的标准如何?怎样申报?《办法》提出,针对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补贴期3年。《办法》明确,生活补贴将采取集中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审核后,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活补贴将由有关部门统一发放至博士研究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真正重才、科学用才、大力聚才、精心育才”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待遇,强化引才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来洛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努力构建中西部地区名副其实的“人才磁场”。
更多政策信息请查阅洛阳人才工作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洛报融媒记者李梦龙通讯员王莉)
【新闻多一点】
2018年6月,我市出台《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6月21日以后我市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都能享受人才住房补贴,最高补贴额度100万元。
根据《办法》,住房补贴主要分为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申请入住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各类人才,均可申请住房补贴。
针对各类人才,《办法》设置了不同标准。其中,申请购房补贴者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补贴;申请租房补贴者最高可享受每月4000元补贴。此外,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各种资源,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最高可免除3年租金。
●全职引进的界定
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
●各类人才的界定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是指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2.高端人才是指符合我市“9+2”工作布局所需的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主要包括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负责人;中国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我市认定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得“河洛英才计划”支持的团队负责人;获评“河洛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在届的洛阳市优秀专家等。
3.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申请限制条件
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住房补贴方式
住房补贴主要由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其中,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青年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均可以在我市选择申请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只能申请其中一种方式)。
青年人才申请青年人才公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平方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平方米,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批青年人才公寓。
●补贴发放
1.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高享受3年,期满不得再次申请。已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办法的政策。
2.购房补贴按年度核发,每年10月发放,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购房补贴的40%、30%、30%。
3.租房补贴按季度核发,每季度首月发放上一季度租房补贴。
●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顶尖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领军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70万元;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其他同第一类)
拔尖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40万元;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其他同第一类)
高端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最高20万元;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其他同第一类)
青年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为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洛报融媒记者李梦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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