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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配偶随迁落户海淀人才办理要点)
本人博士后出站后找了海淀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出站的时候申请了配偶户口随迁,本以为很简单,没想到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坑”,虽然最后都解决了,但也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现在把这些要点记录下来,有办理类似事情的同仁可以参考下。博士后出站常规的要求我这里不再提及,大家按照全国博管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办理即可。这里主要关注的是海淀人才的要求。
海淀人才同意配偶落户的条件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一是配偶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要在海淀,且配偶的工作单位需要是和海淀人才签有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满足这一条海淀人才才会给开“落户接收证明”;二是配偶的档案要在海淀人才存放完毕。满足这一条后海淀人才才会受理落户资料。
首先说第一条。这一条如果希望办理配偶随迁的最好早做准备,通过个人人脉资源或中介都能找到这样的单位。这种单位要求其实不高,不需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对单位的规模也没有要求,如果单位没有和海淀人才签有人事代理协议,也可以临时开通。现在社保的减员和增员办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单位的负责人在开具落户接收证明时,海淀人才会查询配偶的社保关系是否会在海淀,并需要以下资料:
1、存档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2、国家高新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3、各落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4、随迁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双方)原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5、随迁配偶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如果有随迁子女的话,还需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述各证件中,一般都是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在一张纸上,结婚证国徽页和照片页也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然后是第二条。这一条需要在全国博管办开具了落户介绍信后进行办理,是一个三方调档的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1、到全国博管办博士后进出站办理窗口办理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开具的办理配偶人事关系调动的介绍信;
2、拿海淀人才开具的《落户接收证明》和海淀人才给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开具给配偶档案存放单位的调档函。
3、拿着全国人才的调档函到配偶档案存放单位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并调档。
4、到全国人才存档并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到海淀人才。
5、到海淀人才存档。
在办理档案时,全国博管办和全国人才一般都要是要求先落户再转档案,所以有可能一开始不同意开介绍信和调档函,这时需要说明下是海淀人才的要求,再把相关批件和落户接收证明给工作人员看或者复印,一般都会给开具。
档案存放完毕后,即可将所有的落户资料提交给海淀人才,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博士后本人:
1、《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
2、《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管理司介绍信》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落户接受证明》
6、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常比例轮廓清晰)
8、《集体户口申请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委托存档单位公章)
9、《接收证明》
博士后配偶:
1、《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移证》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落户接受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随迁配偶用,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结婚证复印件(随迁配偶用)
8、《集体户口申请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委托存档单位公章)
9、在职证明(随迁配偶,接收单位出具);
上面这些材料基本都是单位出具的,就比较简单了,这些材料都准备完毕,就可以向海淀人才提交,然后静候佳音了。办理的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提醒下:
1、多跑多问,人事的事情办理起来都比较复杂,还是要多往海淀人才跑,把所有事情都问清楚。海淀人才办理的窗口是北区三层27-29号窗口,办事的人员都比较认真负责,会给你解释的很清楚,也会把你的材料先审核下告诉你有什么问题。
2、配偶户口迁移证要的迁移原因要和第三联完全一致,办理时需要注意。如果不一致,可以让户籍人员手工修改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职业那一栏也要填写,职员或干部均可。
3、办理档案转寄时最好不要走机要,机要太慢,可以协商自行携带,一般都没问题。
4、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东城区和平里,不要跑到海淀那个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去。
以上就是我办理时的一些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都能落户成功,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和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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