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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洛阳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生,每月可领2000元生活补贴)
洛报融媒记者27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2020年1月1日(含)后,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落户洛阳并缴纳社保,可申请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2020年度补贴自9月1日起开始申报。
■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洛阳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引进到洛阳市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取得洛阳市户籍。
(四)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用人单位是指洛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洛阳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登记住所在洛阳市行政区划内,且在洛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驻洛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也适用本方案。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享受期3年,按年度发放。生活补贴发放从缴纳社保的当月起计算,首年发放计算至当年12月。
■申报方式
每年9月—翌年1月,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申报流程
1.微信搜索“洛阳人社”,关注并进入,选择“业务办理”——“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生活补贴申报”。
2.注册:先由用人单位注册,再由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需申报生活补贴的人员进行注册。
3.申报:个人和用人单位登录后,先由个人进行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再由用人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相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录)用证明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注册、登录前先阅读“使用手册”,按操作提示和要求进行注册、登录、申报、审核、查询)。
■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及单位初审:9月1日—9月15日;
2.人社部门复审及市直部门联审:9月16日—9月30日;
3.名单公示及提交备案:10月1日—10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申请、取消或终止其享受生活补贴:
1.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
2.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户籍迁出洛阳市的。
4.享受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5.其他需要取消或终止的情形。(洛报融媒记者李迎博通讯员李帆李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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