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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等你来拿!河源和平发布人才新政“智享十条”)
1月11日上午,在河源市和平县人才工作会议暨人才系列活动中,该县发布了和平县引才公告与和平县人才新政“智享十条”,包含供平台、赋前程、用其才、提待遇、保居所、予便利、安家庭、帮优育、结良缘、促成长十个方面。其中,该县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在和平县购房的,发给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少10万元的购房补贴。“智享十条”人才新政具体都有哪些?一起来看!
第一条,供平台。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单位副职(副科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正股级)或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赋前程。博士研究生列入正科级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可列入副科级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符合条件时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纳入公务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用其才。根据人才所学专业和求职意愿,该县将根据岗位需求匹配岗位(可进行二次选岗),让引进人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学有所用,人尽其才。
第四条,提待遇。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元生活补贴,年薪约26万元;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年薪约13万;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1000元。
第五条,保居所。试用期满,在和平县购房的,发给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少1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该县无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第六条,予便利。为引进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第七条,安家庭。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在行政、事业、国企、私企)愿意随迁到该县安排的,由县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配偶未就业的,如该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第八条,帮优育。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九条,结良缘。设立人才信息库,定期举行聚会,搭建一个健康的交友、交流平台,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解决适龄人才的婚恋问题,增强人才在和平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第十条,促成长。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的,给予10万元、1万元的学杂费补助。
【记者】黄敏立实习生罗维宇
【通讯员】朱景优陈颖丹
【作者】黄敏立
【来源】左边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右边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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