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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看懂就业、创业补贴、贷款怎么领)
大学毕业生,平度凤台欢迎你!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参加“在线问政”,她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专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可享住房补贴根据现行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后,需与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为学生发放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后,到就业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社保及落户相关手续。下一步,我市也将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目前我市针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青就业有以下政策:一是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青就业后,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的标准,申领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二是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三是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2018年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派遣期内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企业按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5月将启动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有网友问道,“关于本科生住房补贴,想问一下是5月初可以申请吗,我最近在办理落户,要一个月左右办好,会不会错过这一批次申请,还是说5月往后随时可以申请呢?”对此,姜雪梅表示,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5月将启动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对方可以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通过网络实现在线申报,且可以随时申报。还有不少网友问,“青岛市安家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号,这对提前两个月毕业入职的同学不公平,建议改为将入职时间改为落户时间,或者改为2018年1月1号。”姜雪梅对此解释称,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时间的界定是依据2018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确定,一次性安家费是一项吸引海内外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的引才政策,并未限定毕业年度。2018年6月6日之前已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并购房的研究生不在一次性安家费发放范围,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详细咨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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