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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户籍!上海这个区新一批公租房房源来啦!抓紧)
2022-06-2612:01发表于上海
时隔3个月
松江公租房发布了最新一批房源信息
之前错过的小伙伴
可以看看是否有自己心动的哦
公租房可供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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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类可供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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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为申请人,可以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的一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包括:市容环卫、公共交通、绿化园林、市政养护、应急保障、邮政、快递、电信、水务、电力、燃气、养老、家政、保安、保洁等。
申请指南
01申请主体
分为:个人和单位
个人申请: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单位申请: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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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本区各类引进人才(由区人保部门认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区人才办开具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2、引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担保证明;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引进人才工作单位在松江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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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申请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表格及相关要求可以从受理窗口或公租房公司网站获取;
2、申请人应在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
3、单位版的申请材料需经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所机构确认,再由单位提交单位版申请材料到单位申请入口,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联系人将单位版申请材料交到受理窗口,同时由单位所属个人在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
4、申请人初审通过后,向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文书,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相关机构核查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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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受理窗口地址和电话
受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一楼G6003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注:当前疫情期间实行预约制,上午5人次,下午5人次,请提前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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