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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新能源车补贴1万?这地细则公布……多地还有鼓励政策)
6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印发的《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提出,报废或转出车辆置换新能源汽车,将获得8000元或1万元补贴。其中,针对非新能源车型置换新能源车型,以车龄6年为分界线划分两档给予补贴。
按照政策内容,今年6月1日0时-12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等条件的自然人车主可享受补贴。
同时,本次补贴发放以车辆类型及年限进行划分。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万元补贴。
除了北京之外,已经有众多省市出台了促汽车消费政策。
浙江省: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同时对二手车交易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增加汽车号牌,进一步破除了汽车消费领域的行政限制。
广东省:
5到6月期间,在原有基础上,广州增加3万个购车指标,各地不得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该补贴与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深圳:
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与此同时,深圳市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与此同时,《措施》还明确,推动二手车交易,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并扩大新能源汽车出口。政策实施时间为5月23日至12月31日。
沈阳:
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在沈阳市购置非营运车辆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一次性发放总额1亿元的汽车消费补贴。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自5月1日起,在沈阳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含)以上非营运新车,可申领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具体类别如下:购买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买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购买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海口:
5月3日上午10点至6月30日下午6点发放2000万元汽车补贴消费券。欲新购汽车、以旧换新、团购汽车并上牌的市民可通过“海口市商务局”上传购车凭证领取购车消费券,最高可领取面值5000元的汽车消费券包。
太原:
5月21日至6月15日,太原投入汽车消费补贴1亿元,惠及汽车消费领域。补贴对象为从太原境内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车的个人消费者,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在太原市辖区办理车辆上户登记。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油车辆分为三档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辆;第三档:
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同档次多补贴1000元。
郑州:
6月1日至8月31日,在郑州市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小型非营运车辆并完成新车注册上牌手续的消费者,均可通过郑好办平台申领汽车消费券,发放数量近2万份,最高额度8000元。
长春:
2022年5月21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起至9月21日,利用“支付宝”平台,面向在长春市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5000万汽车消费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车辆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购买燃油车消费券补贴标准3000元,立减补贴标准2000元;新能源车消费券补贴标准4000元,立减补贴标准3000元。
2、购车车辆发票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购买燃油车消费券补贴标准4000元,立减补贴标准3000元;新能源车消费券补贴标准5000元,立减补贴标准4000元。
3、购车车辆发票金额20万元以上:购买燃油车消费券补贴标准6000元,立减补贴标准5000元;新能源车消费券补贴标准7000元,立减补贴标准6000元。
山东省:
1、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4、省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对6月份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增长:对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每市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每市给予500万元奖励。各市奖励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
江西省:
采取“摇号抽奖”的方式来鼓励汽车消费,共设4600万现金,其中燃油汽车新车奖池3600万元,中奖名额5700个;新能源新车奖池1000万元,中奖名额2000个。凡在江西省内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汽车新车或新能源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在2022年5月1日至7月31日内取得购车发票,8月15日23:59前办完江西车牌上牌手续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即可参与摇号抽奖活动。
上海:
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2022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元的财政补贴。支持汽车租赁业态发展。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记者:李志勇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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