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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56号)精神,推动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市留市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现予发布。
一、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赣州市外高校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下同)。
毕业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载明日期之后2年时间内。如2022年6月1日毕业,其在2024年5月31日(含)之前符合申请条件,以此类推。
大学生毕业生士兵纳入政策范围,毕业起算时间不含服现役时间。
二、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到赣州参加企业招聘并被成功录用。
三、补贴标准
市外省内高校的毕业生每人300元,省外高校的毕业生每人500元,每人只可享受1次。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注册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已落户赣州(含赣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7日(含)之后来我市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市域内缴纳社保。企业指注册地为赣州市域范围内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学历最高可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合计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补贴分3年发放,每年申报一次。社保累计缴纳满1年(12个月)发放1次,分3年按4:3:3的比例发放。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3.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注册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三、青年人才驿站
目前青年人才驿站正在筹建中,正式开放后将尽快公布申请入住指南。
四、住房保障
一、申请对象
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按照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心城区人才公租房“即申即享”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22〕2号)《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21〕2号)规定申租人才住房。
二、申请材料
人才层次证明资料、婚姻情况证明资料、劳动合同(编制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单位同意承诺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人才公租房(即申即享):登陆“赣州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或“赣州住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审核——短信通知人才线上选房——线上打印中签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2.新建和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定期分配):登陆“赣州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或“赣州住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审核——摇号分配——领取中签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0797-。
五、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我市园区企业。
二、申请条件
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元、5000元、3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
四、申请材料
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3.毕业证书;
4.高校毕业生工资流水证明。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线上: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线下:各地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六、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生活补助
一、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内的市属(驻市)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园区企业顶岗实习。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申请材料
1.顶岗实习学生花名册;
2.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学校初审并公示——学校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复审——补贴发放至顶岗实习学生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0797-。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稳定经营1年以上;
3.申请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的,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4.创办企业: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企业财务报表;
个体工商户:进货单、销售明细、服务清单。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线上:高校毕业生: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含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便民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审核公示)——注册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线下:在校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公示——学校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经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便民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初审公示——企业注册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注册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八、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对象
个人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申请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信用贷款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2.非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可用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替代营业执照);
3.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
4.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信用贷款的无需提供)。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与1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专窗提出申请——人社部门业务专窗审核申办资料——人社部门审查调查——银行放款。
六、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金融服务科,0797-。
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补贴对象
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补贴标准
1000元/人,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四、申请材料
1.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
2.学生证复印件;
3.困难类别佐证和学校公示材料。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每年10月集中受理)。
六、办理流程
每年10月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并公示——学校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复审——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0797-。
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水电物管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在孵化期内的创业实体。
二、申请条件
1.创业实体须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在孵化期;
2.补贴针对的是在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期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
三、补贴标准
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请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经批复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2.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
3.营业执照;
4.申请企业提供银行账户或个人提供社保卡账户。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报企业或个人提交材料至所属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或申请人社保卡。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0797-。
十一、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
一、补贴对象
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设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补贴标准
对被评为赣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赣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报告。
四、办理时限
申报截止后60个工作日(含申请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时间)。
五、办理流程
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市行政审批局兑付。
六、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十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
一、适用主体
招用毕业年度内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二、政策内容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三、留存备查材料
1.招用重点群体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办理流程
1.首次申报享受优惠时,需采集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填写《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表》。
2.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扣减增值税。
3.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填写减免税(费)额,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六、咨询方式
市税务局,电话:。
十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适用主体
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留存备查材料
《就业创业证》备查。
四、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五、办理流程
1.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扣减增值税。
2.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费)依据,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费)额,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勾选减免事项,填写减免人数、减免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扣减个人所得税。
4.纳税年度终了,如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个人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六、咨询方式
市税务局,电话:。
十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已落户赣州(含赣州本地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载明日期之后2年时间内。如2022年6月1日毕业,其在2024年5月31日(含)之前符合申请条件,以此类推。
二、申请条件
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
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四、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线上: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人社服务”专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线下:各地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科,0797-。
十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劳务派遣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成功为园区企业输送10人以上,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务派遣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500元/人。新派遣员工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再增加补贴2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派遣员工花名册;
2.劳务派遣合同、机构与园区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回单。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线上: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赣州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提出申请——园区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线下:各地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机构。
七、咨询部门及电话
政策咨询: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科,0797-。
办理咨询: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惠企政策兑现专区,0797-。
来源:赣州人社
编辑:黄松林实习生汪晓林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罗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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