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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深留学生归国落户福利政策大盘点)
近年来,各个城市为了吸引更多的海外优秀人才,各自制定了人才引进政策以及福利政策,今天,王老师跟大家盘点一下北上广深的相关政策,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好。
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是众多留学生的心仪之地,同时北京对海外的优秀人才也是有着优惠的政策福利。
落户要求: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单位要求:
1.用人单位需要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备案;
2.在京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接收计划和留学生落户指标;
3.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
4.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上。
落户福利:
5.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6.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7.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8.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9.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可,此外还需同时满足:
1.留学生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不再要求留学生回国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
2.合同有效期2年及2年以上,且在网上受理之日开始,合同有效期需大于等于三个月;
3.根据政策,缴纳相应社保并满足规定时长。
2021年,上海也新增落户激励条件。部分海归如果获得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或是在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只要在上海获得全职工作,无需累积社保,就可以直接落户。
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落户福利:
1.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2.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3.优秀人才可领最高50万元资助金;
4.符合要求者,每月可领取几千元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
1.留学生落户条件
①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2.入户年龄要求
①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②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③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社保要求
①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②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⑤获得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⑥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4.留学生入户广州材料
①《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表》(样本)。
②本人户口簿。
③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房产证。注意:如房产为直系父母名下,需提供同意迁入证明;如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街道公共集体户者须提供《落户集体户承诺书》,且街道集体户须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
④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如属于劳务派遣,须提供派遣合同;如属于代缴社保,须提供代理协议或合同(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必须是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⑤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申报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类入编证明材料。
⑥申报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⑦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书
5.办理流程
自2019年10月29日起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入户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只需在“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综合业务申报--留学人员户口业务”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办理材料、表格原件扫描件,等待留服中心系统审核、市人社局审批,无须至现场交验材料,申请人可以自行在申报系统查看审批进度、退案情况。
落户福利:
1.留学回国人员购买自用小汽车可享受免税优惠;
2.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
3.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4.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
5.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
6.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海外专利,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资助;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万元。
申请要求:
深圳留学生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同时应满足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落户福利:
1.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2.留学生创业园的海归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5-15万元;
3.留学生创业园从事科研开发的海归企业,且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可一次性获得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4.享受深圳生活补贴: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5.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
落户流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初审-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时间:1-5个工作日;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二次审核-留学人员回国引进;时间:1-7个工作日;
目前引进系统办理时,能获取的留学信息可选择引进和资格审定一并打包办理,办理时效会快不少;
3.收到落户指标编码(落户人才市场需要去本人线下面审方可拿到落户指标编码)
4.深圳公安申请准迁证;时间:10-15个工作日;
5.收到准迁证,在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间:当天即可办理;
6.深圳公安预约办理最后落户和新身份证;时间:当天落户成功,新身份证十个工作日后自取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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