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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系列问答!居住证转户籍问题解答集锦!!
1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孩子随迁的,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是否需要随主办人的居住证办理随员证?
答: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目前政策未强调孩子一定需要办理居住证。
2办理居转户时,申请人以前的社保补缴过,但是补缴社保的单位已经注销了,要如何处理?
答:可以到此单位原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取得此单位的注销证明。按《持有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办理居转户,子女能否不办理随迁,需要提供何材料?
答: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一般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成年子女不可随迁。如果未成年子女不随迁的,则需要出具双方父母签字同意放弃随迁的承诺书,说明不随迁的原因并承诺承担不随迁的相应后果;如果成年子女不随迁,只要提供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即可。
4办理居转户,办理人的职称评审表只有复印件,能否办理?
答:办理居转户提交申请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供核查。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如已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可视同为原件。
5申请人之前曾有几个月没有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当时的单位已经注销,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答:按居转户政策,申请人持证期间须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6办理居转户时,职称批复是否需要出具,在哪里取得?
答:主要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合格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及岗位说明书。
7户口审批通过以后,《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外地工作单位”一栏要如何填写?
答:请填写主申请人外地的档案保管单位名称。
8户口审批通过以后,《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外地住址”一栏要如何填写?
答:请填写主申请人原外地户籍地址。
9能够申报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的职称有哪些?
答:由相关人保部门(或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大型部属企业)职称评审(或以考代评)通过的职称,如申报时该职称与岗位相对应则可申报。(必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或合格人员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岗位说明书)
10单位为私企或者外企,不能出具职称聘书的要怎样处理?
答:居转户办法规定:“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如果单位可按规定聘任在相应岗位的,单位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如果单位不能按规定聘任在相应岗位的,则无法申报居转户。
11申请人居住证转户口申请系统里登记的简历和居住证系统里登记的简历是否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要如何处理?
答:简历应为申请人真实的学习与工作经历,不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12办理居转户申请,申请人有一段时间社保为补缴的,但补缴社保的单位已更名,要出具何证明材料?
答:由更名后的单位出具由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更名材料复印件(加盖更名后单位公章)。按《持有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13申请居转户的申请人,其孩子是上海户口,不办理随迁,独生子女证是否需要提供?
答:如申请人已有子女,应提供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孩子已为上海户口的,申请材料中请提供其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14办理居转户申请,申请人社保缴纳的基数和个税申报的基数是否需要一致,如不一致要如何处理?
答:两者有可能会不一致,社保缴费以上年度该职工平均收入为基数,而个税以每月实际收入申报(如使用激励三条件申报,当年每月税额申报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倍)。办理居转户,申请表上只需填写最近三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提供上海人保网上下载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持有居住证期间必须在本市依法纳税,请如实提供2006年以来所有的税单即可。
15申请居转户,提交的合同对于有效期和剩余时间有何要求?
答:必须保证从申办至办完落户手续期间合同均为有效状态,一般申办时合同剩余时间为半年以上即可。
16申请人刚更换了工作单位,还未在新单位缴纳过社保和个税,新单位能否申请办理该员工的居住证转户口手续?
答:居转户申请人的社保、个税及居住证等信息的工作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17办理居转户申请,申请人的迁出户口与随迁子女的迁出户口不一致,能否办理?
答:可以办理。请务必提供最新的户籍地址信息。
18居转户申请人去外地办理迁户手续,当地派出所户籍系统迁出原因无“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要如何填写?
答:可填写“工作调动”。
19以职称为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提交材料的时候,除了职称证书和聘书,是否需要提交职称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答:目前申请办理调沪业务,提交职称材料时,申请人职称须专业与岗位相对应,提供的职称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以考代评的请提供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现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1世纪人才网上可下载),必要时还须提供岗位说明书。职称证书及评审表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以聘代评的职称不在受理之列。
20办理居转户,补缴社会保险费,能否计入累计社保缴纳年限,需要提供何种补充材料?
答: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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