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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和上海户口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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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和上海户口的本质区别
上海市官方的宣传上海户口和居住证是待遇上没有差别、都一样。但在户籍申请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突出居住证制度,也是有说法的,现在就由左边学牛网右边老师带你来仔细研究一下。
居住证对大学生的用处就是缴纳四金,这也是上海市宣传居住证的一大卖点。所谓四金其实是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虽然有了居住证,单位和个人就能缴纳这四金,但在今后享受四金上,与有上海户口的毕业生有所不同。
上海市居住证与上海户口
1、养老保险
目前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只对有上海户口的职工有效,从外地来沪工作但没有上海户口的人员,目前不能享受上海市的社会保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委托承办单位为你办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但社会保险账户只有一个,且又随户口,所以如果你一直没有上海户口,将来要在上海领取养老保险可能有困难。、失业保险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这显然是一个扯皮的条款。真出了问题,肯定是两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无法取得一致的,而等左边学牛网右边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时候,如果还没找到工作的话,恐怕已经流落上海火车站了。所以,将来万一在上海失业,享受失业保险金也可能会遇到困难。
而事实上,在上海市的一个网站上看到的解释是,办理《居住证》后可以办理‘四金’中除失业保险以外的‘三金’,具体办理可向各区县社保中心社保部门咨询。显然,从这个解释理解,也就是说压根儿没有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退休前与持上海户口者享同等医保,退休后不承担持居住证的医保。但是你不可以断交医保、否则医保很快就被封存了。
4、住房公积金
可能有很多同学是选择到正规的大公司就业,但不排除还有一部分人会到小企业工作。那么,你就要小心了。有些企业不是很规范,或者说很不规范,能省钱就省钱,尤其是在这四金方面。
居住证的规定说,居住证的持有者是可以交四金的。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条款。因为居住证持有者是不受上海市劳动保障系统保障的。也就是说,你享有进入保障系统的权利,但保障系统不承担必须保障你的义务。
因此,这在公司方面是有选择权的。公司可以选择不给你交住房公积金,且这是合法行为。甚至是不给你交前述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当然,这属于非法行为。、离开上海时,四金的处理
居住证持有者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左边学牛网右边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而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可在持有者离开本市时转移至户籍所在地。而持有者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建立帐户的,将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持有人。这还算有点儿人性。
居住证的限制
1、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期限是一年。到期后要年年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到期的申请
户口是没有期限的,而居住证一年就到期了。即使将来不是一年期的,规定也是一般不得超过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期。而到期就要重新申请。那么,就要重新再走一遍审核续签流程。每次都是这样,这一点和原来的暂住证没多大区别了。
3、居住证和户口的关系上海市居住证的演变之路
追溯到2005年时,相关办法只是说申请了居住证后,仍然可以申请户口。但从没有居住证可以转成户口的说法。但从2009年起,原则上持有居住证满7年的可以申请办理上海户口;到来2012年,政府实行了居住证积分制,鼓励人才引进,进一步放松了入沪政策;今年再出新政快2年就能落户上海。
从这个趋势看来,入沪政策将陆续放松,左边学牛网右边老师也持续关注落户政策,助力大家早日拿到上海户口。左边学牛网右边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4、用居住证无法在上海办理婚姻登记
这在《婚姻法》里明确规定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要出具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当然,如果你的新郎或新娘有上海户口,那好说了。但至少也要把你的户口本拿到上海来。
5、子女入托及入学问题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中提到,《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获得合法的居住证是人们能在一个城市扎根驻足的基本保障,而持有上海户口的话能享受更多福利待遇。毕竟要彻底实现国家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有难度的。持有居住证与上海户口所受的待遇必然会有差别。幸好随着入沪政策的改革,可以预见将来申请上海户口会越发容易,不妨持续关心政策,早日申请上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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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与户口区别
近年来,随着留学生落户上海人数的逐年增加,很多留学生会咨询到底上海户口和居住证有什么区别啊?到底留学生办理上海户口有用吗?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解释下留学生落户上海的重要性,以及上海户口和居住证的区别在哪里?首先和留学生介绍下上海户口和居住证的区别
区别一有效期,留学生上海户口是终身有效,而上海居住证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期,而大多数人申请的都是一年期的居住证,且到期就要重新申请。持居住证者在续办居住证时就要重新办理和缴费大致几百元。续办居住证的周期2周到2个月之间,且这段期间断了的社保可能补缴不上,办理居住证又麻烦又花钱。
区别二养老保险,现在上海在职职工养老金交纳,单位承担2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承担8%(计入个人账户)。持居住证者是不能在上海享受养老保险的,因为社会保险账户只有一个,且又随户口,所以养老保险只能在户籍所在地享用。在离开上海的时候,持居住证者可提取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至于以后如何养老,需要看持居住证者户籍所在地的政策,与上海无关。
区别三医疗保险,单位承担1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交纳2%(计入个人账户)。短期内,基本上和上海户口无差别。但持居住证者在退休后,医保也只能转回原籍所在地了。
区别四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单位交纳2%(计入社会统筹),个人承担1%(计入个人账户)。但是,如果持居住证者在上海失业,就可能失去居住证,因为在上海的人才类居住证中70%以上都是一年期的,这也意味着很多持居住证者在失业后将无法享有失业待遇。而持上海户口者,失业后都可登记领取失业金。
区别五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各交7%,且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只要持居住证者想在上海买房就可以享受,与上海户口者一样,最高贷款额30万。持居住证者能在离开上海时提取公积金。不过本项不是强制性的,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不给持居住证者缴纳公积金。
区别六婚姻用居住证无法在上海办理婚姻登记,当然,如果新人一方有上海户口就没问题,但至少也要把持居住证者的户口本拿到上海来办理。
区别七子女教育持居住证者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但持持居住证者的子女很多时候不能以上海生源身份参加高考、中考。
区别八出境手续持上海户口者,可在上海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持居住证者,不能办理上述证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
区别九购买这个目前来说是影响最大的一块,非户籍单身人士目前在上海无法购买房产,对于准备在上海工作和发展的留学生来说,无法购买房产将无法给个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区别十持有居住证的留学生,其父母无法不能投靠,如果父母过来和你一起生活时候又会遇到很多关于医疗和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
区别十一持有居住证的留学生无法享受上海市低保
其次介绍留学上海户口如何办理
首先是留学生申请落户的申请人是单位,所以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就可以受理留学生的落户申请了,单位要按照下面清单提供资料
一、首先是留学生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1.本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来办理(留学生本人可同来);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原件(见样张,须打印件);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系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5.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如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a.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b.法人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c.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d.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留学回国后所有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纳单(试用期内不受理);若回国后无业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证明原件(见样张)
外地户口申请上海居住证的关于申请的提出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十三)办法第八条第(六)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四)办法第八条第(七)项所称“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个人获奖证书;
(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3)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关于办理流程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办理上海户口、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政策咨询
介绍:
一、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专业为人才引进目录六大类里的),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为人才引进目录六大类里的),毕业2年以上;
3、正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本科以上)。
★注:留学人员需国外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办理户口特价优惠。
二、夫妻分居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外地方中专、大专以上,不包括高中):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正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注:假学历、假结婚证一律不受理,请勿来电。
三、2002-2005上海户口政策变更情况
政策变化趋势:逐步趋严。
1)2002年:从2002年4月1日开始取消蓝印户口政策(有钱买房者花2-4万/人可得上海户口),2002年9月30日取消外商保荐政策(外商公司投资就可办理任何学历的进沪人)。2002年标志着有钱人再也不可能进入上海。
2)2003年:8月份取消大专学历和本科无学位的进沪政策(上海国际汽车城稍微放宽了学历要求),10月、11月、12月连续加紧夫妻分居的办理要求。
3)2004年:暂停一月出台了新政策:指标限制。全年全上海只能进1.6万人,包括大人和小孩。由于进沪人数大减,故费用开始上涨。大人增收一千,小孩增收两千。时间上开始延长,要4个月左右。专业限制非常严格,不一定本科或硕士就可以进沪。
4)2005年:指标只有几千个。6月底才出台2005的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只是可以办理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夫妻分居政策完全卡住。
5)到11月份,政策稍微放宽了点,人才引进可以办理本科、硕士、高级职称者。但对本科限制较严,且基本很难办理成功。
四、上海A类B类居住证(提供咨询、办理)
居住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办理A类或B类即引进人才居住证。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子女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上海高考。
★★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别的地方没办出来找我办的话,费用将会提升很多或者根本不能再办理。目前办户口的人乱七八糟,请注意。
五、尚未出台的原有政策:(保持联系,把情况尽量写清楚,留下电话的我会备案并在能办的时候通知您)
1、单身:本科有学位并且毕业3年以上才可。专业有严格限制,不是任何专业都可以进沪(目前不可办理)。
2、已婚:双方都是外地户口时:一方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学位),另一方及小孩都可随迁即全家都可以迁入上海。用人才引进政策。(目前不可办理)
3、硕士、高级职称等条件较好的,或许政策能早点开放。
六、说明:现在很难办理,政策太紧。指标有限,欲办还是从速。不知道以后的户口是否还能办理。
时间:人才引进1-2个月左右,夫妻分居1个月左右。
诚心想办的话,最好留下联系方式。如果你还没有认识到上海户口的真正意义的话,请别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优先使用),(24小时内回复,请直接用回复)
需要来信告诉的资料:(必须全部列明,谢谢支持)
夫妻分居:双方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出生年月,有无中级职称及考评时间,上海方户口进沪年月,结婚年月,有无房产,有无小孩及小孩户口所在地等
人才引进:一方或双方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出生年月,中级职称,小孩情况,有无房产等等。
七、人才引进程序,夫妻分居,留学安置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拥有上海户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可享受正规的医疗保险
2.可享受上海市失业保险
3.可享受上海市养老保险
4.可享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5.可提高就职机率,上海的外企/大公司招聘的高级人才或高薪岗位,都要求必需有上海户口
6.可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
7.可享受上海市就业培训补贴
8.子女入托和就学无须另付赞助费
9.小孩能进入更好的大学(同一个学校上海考生比外地考生要低60-80分)
10.可免签证香港旅游
11.感受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备感海派文化
12.价格优惠(买房转户口还需交几万块城市建设费)(不过现在蓝印户口都取消了)
13.谈恋爱有上海户口更有优势
14.上海市作为一个未来的国际大都市,它的福利制度将会比中国其他地方高出很多
进沪途径有:人事局、公安局、劳动局。人事局的审批是最快的。比如夫妻分居:人事局0-5年之内就能解决,但公安系统时间就很长(8-15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主要包括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包括两大类:
1、按照2002年6月15日起施行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员;
2、按照2004年10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申领的就业类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员(不包括投靠亲友、就读、进修类《上海市居住证》);
二、申办依据: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
[2009]23号)(以下简称“细则”);
三、申领件:
(一)概述:申领条件分为基本条件与激励条件两大类。其中基本条件有5条,激励条件有4条。符合申领条件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情形:
1、同时满足5项基本条件;
2、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3、4、5项及激励条件第1项;
3、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3、4、5项及激励条件第2项;
4、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1、2、3、5项及激励条件第3项;
5、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1、2、3、5项及激励条件第4项;
(二)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5项: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累计满7年;
?此处《居住证》的累计有效时间应当以《居住证》上记载的有效期为准。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此处特别注意的是两点:
1)险种是指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施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而对于大量《居住证》的持证人员未缴纳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而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情况,目前尚不能进行相关缴费年限的折算,有待进一步政策的出台;
2)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如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在持证期间因个人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而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的零纳税申报记录。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对于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要通过考核复评;
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激励条件
激励条件包括4项: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重大贡献”是指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目前关于远郊地域的划分尚未明确,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目前关于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尚没有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内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三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基本条件中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关于聘用员工的人数目限制究竟是指每年新聘员工的数目还是指每年在册员工的数目,目前尚不明确,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四、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办基本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5、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地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9、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2、本市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
13、子女随迁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在中专就读的不属于可以随迁范围。
(二)满足相关激励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补充提交下列材料: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
?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三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1、单位网上注册(21世纪人才网);
2、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人事干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申报材料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3、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六、迁入户口流程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部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轮侯制度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网上顺序号进行排队轮侯。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此进入下一办理。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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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部门
市人事局和区(县)人事局
二、受理部门及地点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
三、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
四、受理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
五、申领主体
符合以上受理条件的国内人员需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验原件);
4、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已经在沪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领程序
1、申领人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受理部门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缴纳《居住证》工本费,领取《办理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通知书》的要求,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八、工本费
人民币50元。
九、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为市人事局审核认定期限)。
十、受理时间
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咨询电话及网址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2、(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3、咨询网址为
十二、其它事项
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申领《居住证》,全部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
-----------------第一条(依据)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按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国内人员,试行按要素计分审核。
第三条(用人单位)
本试行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住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第四条(评价计分体系)
本试行办法的评价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附左边加分右边两大部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10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附左边加分右边由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30分。
申领《居住证》者的得分,为两大部分、14项要素得分的累计分值;累计分值如超过120分,计为120分。
第五条(一般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三小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部分满分为55分,由年龄、受教育程度、受聘情况、亲属关系、住房情况等5项要素组成。
(一)年龄
年龄项最高分为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35周岁以下10分2、36——50周岁5分3、51周岁以上0分
(二)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项最高分为25分,只计最高学历(学位);硕士、博士要求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博士25分
2、硕士23分
3、学士21分
4、大学本科20分
5、大专(高职)10分
6、高中(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下0分
(三)受聘情况
受聘情况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受聘于本市用人单位的情况计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以项目、任务等方式聘用10分
2、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10分
3、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5分
4、未受聘0分
(四)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项最高分为5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5分
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
或配偶要素累计分(不含本项分值)达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标准分
2、其它0分
(五)住房情况
住房情况项最高分为5分,“在本市有产权住房”是指本人为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在本市有产权住房5分
2、其它0分
二、专业能力分
专业能力分部分满分为35分,由专业能力和专业培训等2项要素组成。
“特殊才能”的人才,专业能力的计分标准另行制定。
(一)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项最高分为30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标准只计最高分值。“获得执业(职业)资格”根据不同的执业(职业)资格,给予5—15分。“拥有发明专利”是指由申请人发明创造的专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根据专利水平给予5—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30分
2、博士生导师25分
或获得国家级奖励
3、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局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元及以上
4、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8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处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奖励
5、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科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一般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
6、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一般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7、获得执业(职业)资格5—15分
8、拥有发明专利5—10分
9、其它0分
(二)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项最高分为5分。对于国家、本市和境外的专业培训证书,经认定给予1—5分。有多种证书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各类开展专业培训、发放专业培训证书的合法机构,可向市人事局申报专业培训证书认定,经认定后纳入本评价计分体系并予以公布。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1—5分
2、未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0分
三、导向分
导向分部分满分为30分,由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等3项要素组成。
(一)专业类别导向
专业类别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紧缺10分
2、需要5分
3、控制0分
(二)产业(行业)导向
产业(行业)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上述行业的企业引进相关的人才;“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10分
2、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10分
3、其它0分
(三)地区导向
地区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重点发展地区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时在重点发展地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重点发展地区10分
2、一般地区0分
第六条(附左边加分右边)
附左边加分右边部分最高分为30分,包括同行专家推荐附左边加分右边、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左边加分右边、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左边加分右边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左边加分右边等4项要素,4项要素的得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
(一)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左边加分右边
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左边加分右边项最高分为20分,如有多名专家和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推荐只计最高分。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备案同意后具备推荐本行业“特殊才能”人才的资格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推荐20分
2、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推荐15分
3、博士生导师推荐15分
4、其它0分
(二)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左边加分右边
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左边加分右边项最高分为20分。在沪投资额可累计;如创办多个企业及机构,缴税额可累计,聘用本市员工人数可累计。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2、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5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50人及以上
3、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3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30人及以上
或在本市投资创办民办非企业机构
4、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上
5、其它0分
(三)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左边加分右边
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左边加分右边最高分为10分,经历应当连续,不得累计;有多次经历只计最高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学经历10分
2、有三个月及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5分
3、其它0分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左边加分右边
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给予的附左边加分右边项最高分为20分,是指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规章有相应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给予5—20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法规有相应规定5—20分
2、其它0分
第七条(标准分)
一、暂未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的《居住证》。
二、已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任选办理三种有效期的《居住证》;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第八条(本办法的调整)
市人事局根据人才引进宏观调控的需要,及时确定、调整并公布申领6个月、1年、3年和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条件和标准分。
第九条(附则)
试行办法自2002年6月15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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