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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多少?如何申请)
上海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多少?如何申请
上海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多少?如何申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个人不能申请积分,上海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多少?如何申请。
居住证积分只要申请成功就一直有效吗?
答:不是,居住证积分的有效期是一年,并与申请人的居住证有效期保持一致。一旦居住证过期了,那么居住证积分也会失效。所以居住证积分首次申请成功之后并不是永久有效,每年更新居住证之后,如果需要居住证积分请记得及时进行居住证积分确认,也就是积分续办。
来上海工作多年,从来都没有办过居住证,现在知道积分有这么多的作用,想要马上拥有居住证积分,该怎么操作?
答:如果想要拥有居住证积分,首先的前提要拥有居住证。凡是来到上海,在沪拥有稳定合法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然后对照居住证积分政策,如果满足积分条件的话就可以通过单位来向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居住证积分申请。
上海有没有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
答:没有。居住证和积分有关系,居住证和落户有关系,居住证积分达标可以享受一定的市民待遇,但是积分和落户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积分达到多少就可以落户的说法。目前居转户的要求里也没有居住证积分这一条件作为前提。
有了居住证后需要马上申请居住证积分吗?
答:不一定,请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来决定。目前外省市人员有上海市积分后可以享受的市民待遇主要体现在子女教育方面,比如就读公办学校,子女参加中、高考等,所以对暂时没有达到落户要求有子女的人来说,申请居住证积分还是有不少作用的。
居住证积分的.分数是不是越高越好?
答:不是。居住证积分只要达到标准120分,个人就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注册地的人才中心申请办理,无所谓高低,因为最终打印出来的积分通知单上是不显示具体分数的。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查
第一步: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然后进行注册并登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然后注册登录成功,可在下方菜单栏找到“随申办”,然后点击在页面菜单栏中找到“社会保障”,点击更多(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然后点击进入找到“居住证积分”,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然后进入居住证积分查询页面,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点击“立即查询”,即可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
在上海生活,申办居住证对孩子上学、驾驶证办理、护照办理等等有很大帮助,居住证积分也可以帮助大家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申请积分的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PS:个人不能申请积分)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积分办理流程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保局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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