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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解读: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指南)
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变化:
1、新版《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和以往基本没差别,部分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
2、新版政策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要求。
3、继续明确退休前5年都可申请。
4、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活动获奖后申请时间为5年内。
5、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为“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而非一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6、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明确需要在项目执行期内,引进人才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7、新版政策中细化了“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的认定机构,新增航运人才,并对每一类专门人才进行了明确解释。
8、申办具体流程的时间大大缩短,公示期由15天减少到5天。
详细可参考《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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