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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对于沈阳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沈阳人才引进落户,分为两种情况,即毕业两年之内,和两年以上。两种情况办理流程等不尽相同。小编就分开给大家整理一下
毕业两年以上
一、办理条件
1.毕业满两年以上
2.大中专毕业生(大学、大专、中专都可以)
二、办理材料
1、落户人居民身份证。
2、落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
3、就业证明.(a、b两项同时具备)
a.录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与沈阳市企业签订、用人单位提供)
b.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打印)
4、本人户口本(原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公安机关盖章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
5、落户地有关手续(选其中一项)。
a.落本人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契税证、购房发票。
b.落亲属同事同学朋友家的:提供户主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
c.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及单位同意落户书。
三、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所有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审批局(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院内)一楼劳动关系窗口(A14)办理落户审批,窗口免费提供《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审批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地址电话
(一)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院内
一楼窗口电话: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落户:请到11楼局调配录用处办理
(二)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
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请参看这篇文章即可:
(三)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电话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咨询电话:024-
(四)其他你可能需要的地址电话
沈阳市户口业务咨询电话:024-
省、市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
市人才市场:沈河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
市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户政处:和平区中山路108-1号(中山广场)
毕业两年以内
一、办理条件
以下人员皆可走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所需材料(待更新)
如需落户沈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则参考下方落户须知:
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须知
1、落户对象毕业两年内档案已存入我局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2、落户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在外地的毕业生需在当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原件;户籍在沈阳市内的毕业生需持户口本原件(《常住人口登记卡);
(4)一张1寸近期彩照;
(5)专科生和中专生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预将户口落入沈阳,直接到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2.非沈阳生源的大专及中专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然后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四、各办理地点地址及电话
(一)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
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请参看这篇文章即可:
(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电话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咨询电话:024-
(三)其他你可能需要的地址电话
沈阳市户口业务咨询电话:024-
省、市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
市人才市场:沈河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
市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户政处:和平区中山路108-1号(中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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