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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申报2022年下半年引进人才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2年6月及以后新入职且符合晋财教[2020]9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10月4日、10月5日。
2.申报地点:德怀楼510室。
3.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晋财教[2020]96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另附申请报告进行说明并签名,报告内容包含①在晋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属于哪种编制,其中读博前的工作经历也需要标明;③在职其间有没有领取过来晋补贴;④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
四、填报说明
1.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完全一致。
2.工作单位性质填写“事业单位”,引进方式填写“公开招考”。
3.奖励资金申请情况,单位为“万元”,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附件1:《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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