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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后,配偶是否可随迁?上海无房产怎么办?有博士学历......)
很多人想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上海,具体的人才引进落户的11种方式,已经在上篇文章【上海落户最快的方法——人才引进落户!】中给出,但仍有很多人存在各种疑虑:
1、问:通过公司申办人才引进落户时,是否可以随迁配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办人才引进时,可以随迁配偶。随迁配偶因个人情况各不相同,需视情而定,一般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退休证》。
2、问:我正在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过程中,但在上海没有自购房产,是否可以把户口落在孩子读书地的派出所公共户上?
答:企业有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应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如个人和直系亲属在沪无房产,且单位也无集体户,可按公安机关规定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3、问:本人43岁,副高职称,目前由上海一家事业单位拟按照人才引进录用。本人的本科学历为函授形式,请问是否符合上海人才引进的政策?
答:最高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即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时,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问:本人有博士学历学位,现在闵行区的一家高新企业工作,请问人才引进落户是进入公司后立即就能申请呢,还是需要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几年之后才可以?
答: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在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工作后,可以由单位提出申请。
5、问:申办人才引进落户,配偶工作在某商业银行总行的在沪部门,与总行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上海,一直都是由上海分行代缴社保和个税,这种情况能随调吗?
答:配偶在上海有工作并缴纳社保个税的,可以随调。随调配偶需提供的材料与主调人基本相同。
还有很多是疫情期间出现的问题,这里给出官方疫情期间的政策依据:
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包括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留学人员落户、夫妻分居解困以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等)实施如下特殊便利化举措:
一、关于逾期缴保
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涉及单位参保职工逾期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视同其参保缴费。
二、关于变更工作单位
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变更,或新用人单位未及时接续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新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三、关于新招聘人员
用人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四、关于业务申办
目前,本市人才引进落户事项已实现“一网通办”。已经网上预审通过的,可错峰到相应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也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递交(涉及个税、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请及时更新)。已经审批通过、但暂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可不受迁户时效限制。
五、关于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可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市人社局自助经办系统(上海人社APP、上海人才网(上海留学人才网(进行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等线上服务,或关注“上海人才”、“上海留学人才网”等微信服务号,或拨打上海人社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此外,疫情期间还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临时热线电话或通过公共服务邮箱进行业务咨询。
六、其他
上述涉及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缴费单位、接续缴费等业务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补办手续最晚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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