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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引进“杰出学者”学校人才补贴申请工作流程)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2019-2020学年校政字14号),对于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可申请领取学校人才补贴,或申请租住学校周转住房。如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夫妻双方在京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待遇,不得享受学校人才补贴。领取学校人才补贴和租住学校周转住房二者不可重复享受。
据此,符合条件的校外引进的“杰出学者”,可按以下流程申请领取学校人才补贴。
⊥1110⊥、启动采集。“杰出学者”报到入职后,人才办当天出具《中国人民大学校外引进“杰出学者”住房相关信息采集表》。考虑其来校工作、生活便利,建议学院(系)在“杰出学者”报到入职前,先行商人才办领取上述信息采集表,提前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110⊥、提交信息。学院(系)、“杰出学者”本人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校外引进“杰出学者”住房相关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110⊥、申请领取学校人才补贴。人才办整理相关信息与证明材料,转资产处审核。
⊥1110⊥、申请租住学校周转住房。学院(系)、“杰出学者”按照“校内周转住房租住工作流程”申请周转住房。
⊥11、不申请住房待遇。人才办备案。
⊥1110⊥、申请领取学校人才补贴。资产处审核校外引进“杰出学者”夫妻双方在京享受福利分房情况。未享受的,通过学校人才补贴申请,资产处、人才办不再受理其学校周转住房租住申请。
⊥1110⊥、申请租住学校周转住房。按照“3.2校内周转住房租住工作流程”安排周转住房。对于入住学校周转住房的,人才办不再受理其学校人才补贴申请。
根据住房信息审核情况,人才办拟定校外引进“杰出学者”工作协议住房条款,完成协议签署后,兑现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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