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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松滋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松滋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应(往)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一本毕业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考生,院校批次以考生录取当年在本省、市、区的招生批次为准),以及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全日制一本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服从工作安排;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45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松滋市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
考生被聘用后,由松滋市委人才办按人岗相适情况统一分配到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其中医学类岗位分配到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形式确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的比例方能进行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时间从5月24日至5月29日止,考生可通过荆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若有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补助。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外发放人才补助费(包含安家费、人才津贴、房租补贴等补助项目,实行包干发放)。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1万元。
(三)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已在原单位聘任的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级别。
(四)协助解决随迁家属和子女入学问题。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五)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六)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政府津贴有关政策执行。
(七)此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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