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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2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治、赵丹、郭春则等一批共产党人、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全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第二批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各类在校生余人,现有红湖校区、友好校区、博达校区三个校区,其中位于水磨沟区河马泉新区的博达校区,于2021年10月正式启用,将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加优越的平台与科研环境。新疆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是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将为青年人才发展提供充足的舞台和机会,诚聘天下英才,共建大美新疆。
学院建设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是新疆大学文科专业办学最悠久的学院之一。早在1924年建校时,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就设有中文专业,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茅盾、赵丹等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曾在此任教。学院拥有汉语言文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国语言文学进入B-档,进入该学科全国前40%行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入选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高峰学科”、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
学科建设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
♦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学科高峰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特色品牌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平台建设
♦国家级平台——新疆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教育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
♦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硏究基地——新疆文献研究中心、新疆民汉语文翻译研究中心
♦自治区级科普基地——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科普基地
♦自治区文艺评论科研平台——新疆文艺评论基地
♦校级平台——新疆大学文化润疆研究中心
各平台聚焦“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新疆的传播与发展实践研究”“新疆多民族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语言文化资源与国家安全研究”三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打造学科高峰,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和区域经济文化建设。
师资队伍与学科研究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现有专任教师96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53人,具有博士学位49人。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级高层次人才8人、天山学者讲座教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创新团队1个、国家首批新文科建设与实践研究项目1个。拥有1个国家级平台、3个自治区科研平台,协同支撑2个国家级平台。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重大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27项,省部级课题30余项,科硏总经费达到2000余万元;荣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4项;10篇咨询要报被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批示。
文化传承与社会服务
“清明诗会”连续举办35载,入选教育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大示范项目;依托自治区科普基地,建设中华优秀文化展馆,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注入新鲜血液。传承红色基因,编创排演大型红色历史剧《我们正青春年少》《共产党人在新疆》、校园报告剧《茅盾在新疆》。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和高水平双语人才培训,近五年培训学员4000余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20位专家受聘自治区宣传文化部门担任审读、教材编写及翻译委员。
招聘条件
♦拔尖人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在研究领域有一定建树,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领导团队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优秀博士
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基本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引进待遇
一、职称评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二、薪资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二)学术骨干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20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45万元(稅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三)青年优秀人才
1.薪酬:享受待遇期内(三年)税前年薪不低于15-25万元/年,其中专项津贴7-15万元/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由学院(科研机构)研究配套,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25-35万元(税后),提供周转房一套(免租金,居住两年)或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四)团队英才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其它待遇
学校及学院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职称破格晋升、研究生导师聘任、薪酬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加入我们
♦联系人: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宫媛
♦电话:0991-
♦e-mail: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邮政编码:
注意: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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