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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更新)
01首份工作不再要求在上海
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来沪就业,并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补缴社保和个税不予认可),持续在上海工作即可落户。所以,大家不用再担心首份工作不在上海的问题了。
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且试用期结束后才可以申报,网上受理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未正常缴纳而进行补缴的、缴纳费用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费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一概不予认可。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02新增院校,放宽高学历落户要求
国外排名500强院校放宽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211/985变成国内双一流大学
03部分博士可享受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04受疫情影响,放宽境外学习时间条件
国(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本科≧2年
硕士≧半年
博士≧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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