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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公告: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附各国办理人员条件)
9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为大家整理了各主要留学国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方法,包括: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
英国
一、办理人员条件:1、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持有效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以上学位;或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PERMIT(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3、攻读学位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学位证书或校方出具的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
澳洲
由于在澳学生的《回国证明》按照区域分别由三个教育处(组)进行办理,各组办理要求各有差异。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新南威尔士州: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昆士兰州:在昆士兰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在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教育处联系办理。这篇图文以澳洲以驻悉尼总领馆教育处办理留学生回国证明为例。另外,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30日起,驻悉尼总领馆教育处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方式由“现场办理”调整为“邮寄办理”。
美国
一、办理人员条件:凡持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
via.科研新势力
#留学生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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