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回国就业,看留学生北上广深落户政策)
根据教育部的数据统计,每年回国就业的留学生人数越来越多,除了因为想回家、国外签证受限等原因以外,国内人才政策的吸引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回国就业,除了工作的选择以外,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落户问题,北上广素来是人才集中地,也是大部分留学生会选择落户的城市,针对留学生的落户问题,相关城市的政府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留学生落户政策。
北京
申请人条件:
留学生四大落户机构: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主要为站在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的“海归”高层次人才,走“人才引进”的通道);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近期网站相关系统入口已经调整到了北京人才工作网);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就业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回国处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岛
上海
申请人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①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②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Ⅰ国内211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硕士研究生;
Ⅱ国内非211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硕士研究生;
Ⅲ国外正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
Ⅳ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高校或者国外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六个月以上。
(既不属于国内211又不属于国外前500高校的,需在国外高校学习满足365天)
③在国外留学获得本科学位;
Ⅰ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毕业,且学习时间一年以上;
Ⅱ中外联合培养本科,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备注:
符合以上留学落户条件的,申请前需要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6个月1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
同时申请前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基数达到1.5倍,且个税与社保一致。
留学生若想要成功落户上海的话,回国首份工作必须是在上海,公司注册地要在上海。
申请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
申请人要求
学历要求:
①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年龄要求:
①国外本科学历,40周岁及以下
②.国外硕士学历,45周岁及以下
③国外博士学历,50周岁及以下
社保要求:
①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申请人,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②国外本科学历申请人,在择业期(毕业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申办时,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⑤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办理流程:
网上篇:
窗口篇:
深圳
申请人要求:
①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365天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④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
⑤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①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
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办理,获得《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可在教育部留学网进行办理);
③留学人员引进、领取《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和指标卡;
④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⑤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
⑥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文章标签:
【扫码免费获取留学方案】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百度等常用搜索引擎,我方非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也不对相关内容享有任何权利;部分文章未能与原作者或来源媒体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来源媒体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