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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北上广 这些技能需get)
国际教育网讯:2017年春节过完,紧接着就是一波春季招聘来了。不少留学在外的同学,这时候有的会选择回国,开始他们的国内职业生涯之路。所以今天小编给各位带来的干货非常重要,关于就业落户北上广深,这些你们都需要get!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的《中国留学网》所提到,留学就业落户的要求是这样的: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我处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左边明信右边》流程。
北上广深四地落户条件
前提都是要找到有落户指标的工作哦!
北京
基本要求: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通过用人单位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落户申请。
关于360天的算法。目前留服对于360天是根据课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然后参考出入境的时间计算,中途回国的时间会进行扣除。部分学生认为,我出国的时间到回国的时间有一年的可以了,这是错误的理解。因此,很多一年制研究生的同学就面临着360天不满足的情况。
两年内办理。这个很多同学还有疑问,到底这个两年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两年是毕业后首次回国的时间开始计算。比如说某同学是2012年9月份课程结束了,然后回国。但是毕业证是12月份颁发的,该同学也回到学校参加了毕业典礼,两年的期限是从9月份他入境的当天开始计算,而不是很多同学认为的12月。
社保的问题。比如有同学是总公司提供的落户指标,但是社保是分公司的,在递交材料的时候,却因为社保的问题被留服拒收了。购买社保的单位必须跟提供指标的公司名称一致。
关于递交材料的时间。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资料齐全,又拿到了单位的落户指标,就可以马上预约递交材料。留服每天只接收10份落户申请的材料,而每天申请的人远远不止这个数。所以在预约和真正递交材料之间,是有一个长达半年左右的排队时间。
上海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2.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和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3.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另外,回国之后如果考虑落户在上海长期发展,请确保第一份工作在上海。
广州
相比魔都帝都,广州的落户政策宽松许多。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以下人员: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是广州市特有的,如果是一并需要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则必须先办理这个证件。另外,小伙伴们还可以申请《广州市人才绿卡》,要求要比《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更严格些,但是能享受到的优惠力度也是更大的。
深圳
落户条件:
1、要求办理留学生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
落户步骤:
1、学历认证
2、资格审定
3、提交资料
4、迁入证明
5、户口迁移
6、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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