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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回国学历认证怎么办?你需要知道的全在这儿了!发布时间:2019-07-13)
近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的留学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发布了《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描述了有关新版留学生归国学位认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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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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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我中心将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版认证系统将于2019年6月28日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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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28日进行系统升级,上午10点新版认证系统正式对申请人开放。届时,进入中国留学网的留学政务服务平台可在线办理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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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经进入认证评估流程的申请人,认证评估工作仍将正常进行。在旧版系统中提交的申请,还需在旧版系统中查询进度及申请后续服务。旧版认证系统不再接收新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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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版认证系统在如下方面进行了调整:
1、接入中国政务服务平台,认证系统的中国内地居民注册用户将需通过全国统一身份实人认证;
2、系统上线后,“开证明”服务将即时进行调整,详情请查看《关于对“开证明”服务进行调整的通知》;
3、新系统上线后,认证结果将以电子证照形式发布,不再提供纸质认证结果。详情请查看《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
4、通过实人认证的中国内地居民,申请材料中可以不再提交留学期间护照或通行证上距申请日期10年以内的出入境章页面。详情请查看新版《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清单》(适用于新系统上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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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系统上线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清单》、《常见问题解答》及《认证申请者使用手册》均有更新,供使用新系统在线注册及申请的用户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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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新认证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申请人可发送邮件至咨询(如为系统操作问题,建议附上系统问题页面截图),或拨打电话010-(系统操作问题),010-(系统技术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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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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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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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即将或未来需要进行学位认证的你,都需要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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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认证的国外文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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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认证的国外学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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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需要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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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者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留学服务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但如系文凭证书丢失且无法补办,或确已获得学位,但证书延迟颁发的情况,请申请者仔细阅读以下文字,确保满足条件后可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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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类“证左边明信右边”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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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左边明信右边”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留学服务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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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授予学位,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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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系有入职、升学等迫切需求,且预计证书颁授时间间隔较长的的申请者,可提供急需认证服务的合理化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函件、录取通知、考试通知等),持院校官方出具的已授予学位的证左边明信右边(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证左边明信右边上必须阐明已授予申请者学位/文凭的事实,已授予学位/文凭的名称及授予时间),并提供《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在留学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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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类申请者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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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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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证书丢失,请申请者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在留学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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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此类申请者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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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用于判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学习地点、及学习时间等情况,是认证评估所需的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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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学习的申请者应提供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不在护照上的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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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者还需提供留学期间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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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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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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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国各院校的要求,留学服务中心核查文凭证书真伪需获得证书持有人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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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版《授权声明》适用于多数国别和院校(可在申请系统中下载)。请申请者在空白填写处使用英文或留学国源语言填写,签名处务必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以保证核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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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院校对授权内容有特殊要求,详情请在留学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下面点击国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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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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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在第二国学习获颁第三国文凭证书的申请者,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出入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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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者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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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少数国别教育制度的差异,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匈牙利、爱尔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详情请在留学政务服务大厅(试运行)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下面点击国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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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留学服务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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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扫描上传的申请材料需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忠实于原件,并保证清晰、完整。否则有可能影响认证评估进度,甚至造成认证评估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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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需认证多个文凭证书,请务必每个单独提交认证申请,请勿在一个认证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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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文件大小要求
在留学政务服务平台中上传申请材料时,系统页面上会有合格样例和不合格样例展示,请参照样例图片上传相应文件。
各类申请材料的文件大小和格式要求如下:
文凭证书:pdf格式文件,不大于5M;
授权声明:pdf格式文件,不大于1M;
照片、护照个人信息页、护照签证页、其他辅助材料:jpg格式文件,不大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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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各位留学生都能顺利毕业,早日学成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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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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