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留学回国上海落户政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回国发展,so,对于一大波异地工作的小伙伴们来说,落户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最关注的问题!想要落户在上海的同学,请注意了!!!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留学回国上海落户政策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提供的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4.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5.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7.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8.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9.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10.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落户上海认证流程
1.申请单位先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2.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5.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上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6.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7.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以下条件分分钟可入沪籍!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工作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Ps: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问1:我取得是国外硕士研究生学位,回国首份工作是在深圳工作,后辞职回家待业,最近刚刚找到上海的一家港资企业工作,请问我的情况可以落户上海吗?
答:留学人员回国后直接来沪工作的可在申请条件范围,你的情况已不符合申请落户的条件了,但可以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问2:我是2008年国外认可的大学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已经取得外国国籍。我想知道,毕业后如果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回上海工作,可以申请办理上海落户嘛?还是需要一毕业就回上海工作,才可以申请呢?
答: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定居的对象是在国外留学毕业和留学毕业在国外工作后回国的,如果已经入外国籍不在受理范围内。
问3:我是在国外留学,毕业后在国外工作,现回国已在上海工作,我有一养女7岁,请问是否可以一同落户?
答: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定居的申请是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的,如果属养女身份随迁的,必须有左边法律右边的确认并提供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文书。
问4:我是国内取得合作办学的硕士学位,现去新加坡工作,如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回上海可否申请上海户口?
答:合作办学的学历不在“留学人员落户”的申请范围。
问5:我是法国硕士毕业,之后在香港及中国三亚就业,现在在上海就业并想申请在上海落户,是否符合申请范围呢?
答:你留学回国后,如未直接来上海工作的,就不能直接申请留学生落户上海,只能由用人单位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问6:我是去年年底回国的,但是毕业证书是今年2月份才拿到的。我想落户上海的话是要在今年年底前找到工作还是明年2月份之前都可以?
答: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定居的申请须由在沪的用人单位提出,回国后待业的期限是根据用人单位的性质、产业类别及是否属上海急需人才等综合情况而定的。
问7:我是在国外读书,工作了3年后回国,已办理了海外归国留学证明。现在一上海公司工作(回国后第一份工作),请问能办理落户上海么?我们公司HR说只能正式员工才可以办理,我现在还在试用期,可是试用期有6个月呢,不会过期吧。
答:回国留学来沪工作申请定居的,试用期未满是不受理的。如你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的,申请时限不受限制。
问8:你好,请问我的户籍是天津的,回国后在上海工作。我父母也是天津户籍的,户籍能否和我一起随迁至上海?本人在上海有房产并已经办理了本人落户手续。
答:按政策规定,留学回国人员的父母不在随迁范围,只有留学期间结婚的配偶及子女才符合家属随迁的条件。
问9:我今年8月份将取得韩国硕士研究生,然后打算直接去上海工作,有落户的可能性吗?
答:留学回国来沪工作定居,须由在沪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申报手续。
问10:留学归国人员落户上海的申请程序中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申报手续,那么请问用人单位本身需要有上海户口的名额或指标吗?还是说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及程序上的协助?
答: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定居申请与用人单位户口指标没有关联。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