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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公布啦!)
继应届生和人才政策之后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提前公布啦
比以往都提前了一个月,于2020年12月1日发布,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值得庆幸的是,
新政相比较旧政如之前预测一样,整体是放宽的,尤其是取消了“首份工作在上海”的限制,以及增加了激励条件。
下面就来看一看新老政策的变化吧↓
公司条件基本不变
1、注册地址在上海
2、公司资金:
注册资金在100W人民币以上;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资质:
信誉良好,没有任何征信问题,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公司一般都过不了公司资质审核的,包括一些早期在落户申请时被计入“黑名单”的企业。
注:可在企查查,天眼通查询
如果公司总部在外地,本人在分公司上班,则需满足的条件: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3、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
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必须由社保相匹配,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注:办理落户必须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所以留学生们在找工作时就一定要问清楚入职公司是否愿意配合你落户,如果入职之后不能落户,只能换工作。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以下学历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半年1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
(1)国内双一流本科+世界500强硕士
(2)国内非双一流本科+世界500强硕士
(3)国内双一流本科+非世界500强硕士
(4)国外博士
(5)境外本硕连读
(6)境外500强本科
(7)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注: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在本科阶段累计境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本科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硕士不少于半年
以下学历连续在同一家公司不间断缴纳一年1.5倍平均工资社保基数
(1)国内非双一流本科+非世界500强硕士
(2)境外非500强本科
(3)其他不符合半年一倍的学历
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扽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次新政策新增内容: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
例如宁波诺丁汉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这类学校,境外时间和学分不能低于总的50%。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2)其他必备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本次政策更新重点:
1、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但是之后在2年内到上海工作纳税,也是可以落户的;
2、跟旧政相同,毕业后留在海外工作,最好提供工作证明和纳税证明;
3、关于待业时间问题,暂时无确切消息,我们猜测应该和旧政相同,结课后待业累计不能超过2年。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
总结:最新基数9339,明年的统一社保基数调整时间是21年7月
3.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4.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5.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报范围。
6.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7.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8.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激励条件(本次新政重点)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总结:本次政策重点内容,符合以上情况的可以直接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技、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总结:在此名单内的单位就业的,500强留学生纳税满6个月就可以落户,无个税和社保要求。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报落户。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总结:创业落户大致与旧政相同,实缴50W,不少于2人,员工需正常纳税6个月,可最低缴纳;法人和核心成员可按照半年一倍落户。
与旧政相比,新政新增了团队核心成员条例,1人创业4人落户。
以上为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的落户条件解读
其中部分内容还不够详尽,需要等后续政策通知,同学们可以持续关注
欢迎留言或者私信咨询落户问题,祝大家落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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