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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如何把档案从留学生服务中心调至人才交流中心?)
留学回国工作了2年,但是档案一直在留学生服务中心放着,创业公司突然倒闭,自己成了自由职业,这才想起来把档案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社保。看了很多人吐槽办这个麻烦,想问大家有没有一份完全版的攻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否需要留学回国证明?着急啊,眼看着10月份快到了,不想社保断缴啊,麻烦各位帮忙了,谢谢大家,有类似经历的人也可以转发,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并帮忙,谢谢!
PS:吐槽一下,看了很多人写的关于留服调档的东西,真心觉得太麻烦,而且也没有必要啊,有关部门能不能简化一下啊?顺便说一句,留服和人才交流中心,没有一个知道完整流程的,这他妈公务员都是吃干饭的,态度还很恶劣,。留服电话一直打不通,都怀疑他们把电话掐了。
是这样的,你的社保跟档案没有关系,至于留服的档案,只要你找到接收你档案的人才中心,给他们开调函就可以了,但是北京各区属人才不接收个人存档,所以你需要委托单位存档
那如果你是想缴纳社保的话,和你档案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任何的关系。社保的话,只要你在公司是正式员工,他就可以给你去缴纳这个东西。留学人员的话,如果你希望把档案转一下的话,是可以把档案从留学中心转回人才的。
就是正常来讲,你的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出具调函,那么你怎么跟人才中心去说这件事情,只需要通过你企业这边,然后的话说需要这个档案回到人才中心,然后出具一个介绍信就可以了,给到那边教留服,然后他们就调到人才,但是因为每个地区人才不一样,还是要看城市具体政策。
确实流程很麻烦,请楼主有个预期,我也是打了将近20个电话问社保和留服才知道的,网上只有简单的操作步骤,每个步骤都看不懂,我都要一个一个分别打留服和人才的客服去问,每次电话排队70多号,估计要等半小时。现在疫情两个机构都只支持线上办理,都是用邮件沟通,错了一点又要被退回,每次大概都是5天左右,所以整个流程下来请准备好至少一个月时间,下面是大致流程请借鉴:
(一)留服的档案转出
1.在留服首页登陆,选择在线办理,上传人才无福中心开的调档函
上传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工作单位开具的“调档函”(须加盖人事章)原件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调档函上应注明机要邮寄地址和档案接收机构全称,调档函抬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方式,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申请档案转出时,请选择【机要邮寄】方式,如档案接收机构未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请与档案接收机构协商机要邮寄至有机要权限的上级单位。如均不可,请选择自取方式并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不能接收机要的说明上传在补充材料处。情况说明需包含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2、档案接收机构及上级单位均未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无机要权,因情况特殊需申请档案由存档人员自取。3、档案接收机构盖章、注明日期。存档人员在上述情况说明上承诺“不拆封、滞留、毁坏并在十个工作日内转交档案接收机构,发生问题责任自负。”并签字。
2.留服系统上传存档卡。。。。黄色的存档卡,丢了话就要自己手写在白纸上我是谁,存档卡丢失,因为什么原因丢失,现要办理档案转出,请批准。。。再扫描,再上传系统。。。
2019年8月5日之前已在留服存档的留学人员,需上传《存档卡》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如上述材料因个人保管不慎遗失,请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的遗失说明;
3。上传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的是纸质版认证书,需上传;如是电子证照版认证书(认证书编号为12位数字),无需上传;
4。如果是两个学位都要做认证
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如所有学历都做了认证,须上传所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如有学历未做认证,须上传未做认证学位的证书中文翻译件(由正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个人翻译无效)
5。以下三个选一个办,我是用的第三个,《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而这个表填好要去人才中心盖章,一式两份,一份给留服,一份给参保机构。拿着盖章的文件扫描成电子版再在上传到社保系统中。(而这个表要写单位意见和档案编号,这个怎么填我还没搞懂,我又要打电话了。。)
上传回国工作就业报到或落户审批材料,以下三种只可选择一种办理,不能重复办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原件1份,此《报到证》须在档案转出前参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就业报到栏目在线办理。请注意:如您获得的是纸质版《报到证》,需上传;如是电子证照版《报到证》,无需上传。
②《留学人员工作分配(调整)通知单》1份,此材料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落户手续的报到凭证,已获得此通知单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办理《报到证》,直接上传此材料申请转出。
③《留学人员回京报到登记表》1份,此材料为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后选择在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的办理凭证,办理此表后不能再申请办理《报到证》,直接上传北京市人才工作局盖完章的此表申请转出。
提示:以下情况可不上传就业报到材料:
①赴上海市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手续在上海有关部门办理,故档案转出前无需申请办理《报到证》,请注意:如是北京常住户口人员赴上海市就业,请在转出前咨询我处:;
②考取国内全日制硕士、博士的留学人员,无需申请办理《报到证》;
③博士后进站者需咨询设站单位,是否需要办理《报到证》,如果无需办理,请将确认情况写成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后上传至转出申请的补充材料处,可不上传《报到证》。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提供报到证及上述其它就业报到材料的,可在转出前咨询我处:,或将个人情况写成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后上传至转出申请的补充材料处,我处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6、针对博士和访学
博士后及访问学者须上传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赴港澳地区的提供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7。存档费用多退少补,现在不用存档不用交钱了,但之前如过你办了存档已缴费的退款很麻烦,要找到你之前的缴费凭证,收据,去申请退款。。。。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存档期限未到的,须在退费模块中上传交费发票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款单”原件,并填写退款信息,进行费用结算审核;退费人员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须按通知要求将交费凭证原件邮寄到我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
电话:010-
我处收到后会为您转交财务部门办理退款事宜。
如收费凭证已遗失,请在交费凭证上传位置上传本人亲笔签字的遗失说明,说明内容须包含“发票已遗失,暂不退费”,之后可正常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8。在社保系统中上传回执
收到档案寄出通知一个月内,与接收档案机构确认档案到达情况,请接收方在档案转递单回执上盖章,在系统中及时上传回执。
(二)缴社保银行卡开银行协议证明
要跟银行解释是参保用的社保代缴扣费协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参保:
档案,身份证,银行借记卡,银行协议去人才加留中心存档参保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缴费的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与银行签订的社保代缴扣费协议(直接去银行办理就可以,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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