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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及党员材料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回国如何处理?)
我是在2017年11月成为的一名预备党员(在山东某大学),大四2018年7月毕业时选择了自费出国留学,于2018年9月出国,所有档案材料和党员材料全部(规定要求党员材料与档案材料不能分开)转入了留学生服务中心(在北京),因为留学生服务中心那边只能保存档案不能接受党组织关系,所以根据党章规定,我的党组织关系依旧保留在原学校,同时我写了材料向学校党组织申请停止了培养考察一年。现在我已经回国了,新找的工作将于明年7月左右入职(是公司面向全部应届生统一办理的时间),也就是说只有在7月之后我才能把党组织关系从学校里迁出;我想申请继续培养考察,但是学校那边好像不行,同时由于我的党员材料都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即使在学校培养考察期满也无法转正。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呢?向学校再次申请延长停止培养考察嘛?停止培养考察超过一年半可以吗?
如果说现在把所有档案和党员材料、党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街道的话,我需要从留学生服务中心那边提出来档案,而且最多也只能在街道上保存5个月,也是没有办法在街道上转正的。
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办呢?我的情况有复杂,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感谢大家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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