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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辞职出国留学 社保怎么不断缴?)
原标题:要辞职出国留学社保怎么不断缴?
社保,关乎着街坊的医疗、养老、购房等诸多问题。最近,佛山街坊陈姨的女儿阿盈要辞职出国留学,但原来已经缴纳了1年社保该怎么办呢?没有工作单位,能自己交社保吗?
阿盈2017年从室内设计专业毕业,现在已经在佛山某家具公司上班快1年了。“当时考虑这个岗位是因为离家近,却越做越觉得力不从心。”阿盈说,家居行业对设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决定出国留学深造提升自我。
不过,妈妈陈姨担心的是,佛山的买房购车政策都需要社保,女儿出国后,之前缴纳的社保会不会不能再用了,可否以个人名义续交社保,又该去何处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呢?
陈姨以为社保的事情应该找人社部门,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市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因此陈姨的疑问应详询地税部门。
佛山市地税局回应: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规定,在我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具体条件如下:
(一)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根据《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见》(佛劳社〔2006〕278号)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且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为灵活就业人员。
因此,根据陈姨女儿阿盈的情况,如果阿盈属于佛山市外户籍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在佛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阿盈属于佛山市本地户籍的人员,那她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符合上述情形的,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2、税务机关未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4、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批量扣费的还应提供《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
如仍有疑问,街坊可登录佛山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佛山税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或致电热线进行咨询。
关于社保这些问题你要知
1、单位内不同员工是否可以选择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
答: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2016〕76号)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用人单位为统一整体,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因此,单位内员工需按单位统一选择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进行参保。
2、跨地区劳务派遣,员工应在哪参加社保?
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办理参保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员工需按规定按时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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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杨俊霞
编辑: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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